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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5-01 11:18:01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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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

以下是我关于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的回答一、正常情况下都算。《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  二、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二、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法律规定的具体。

不一定,要实际情况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三、下班路上买菜受伤能申请工伤吗?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限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路中”等问题做发生进一步细化,“合法时间”和“合法路线”将成为其中的关键。《限定》第三条载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受工伤保险职责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工人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意外发生时,工人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二)劳动派遣单位派遣的工人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工人因工伤亡,指派单位为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四)用人单位违背法律、法规限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工人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为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五)个人挂名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名单位为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  第(四)、(五)项明确的承受工伤保险职责的单位承受赔偿职责或者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引用法规
[1]《限定》 第三条

四、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被视为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自己不负主要责任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是法律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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