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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法否网 2025-03-14 11:17:20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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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一、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条款是否是有效的

1、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条款如果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就是有效的。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意为在合伙人之间签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不论合伙组织是否取得盈利,都要按照一定的金额或比例从合伙企业中分得收益。

2、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如何约定有限合伙人保底条款的建议"

1、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保底条款具备生效要件的有效。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意为在合伙人之间签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不论合伙组织是否取得盈利,都要按照一定的金额或比例从合伙企业中分得收益。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1]《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三、合同无效规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仍然有效。
我国民法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四、保管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

1.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没有任意解除权。

2.【法律依据】 《合同 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引用法规
[1]《合同 法》 第四百一十条

五、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仍然有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六、"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无效的规定"

一般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合同无效,担保条款一般也是无效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条款主要是为了担保主债权实现的,主债权都无效的,进行担保的约定也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七、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却签订保密协议,能否有效?

  签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限定,签订一份平等、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承受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时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的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其中,竞业限制时限不得超出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上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用人单位给付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赔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时限内按月支付。  

4、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职责要有明确商定。所商定的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法、可行,不能超出劳动者的经济承受本领。  做法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背,即便无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能够依据有关法律限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竞业禁止赔偿金有准则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限定要予以赔偿,但具体准则未明确。  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赔偿花费,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分别而分别,法律上也无明确的数额准则。在实践中,通常能够按照上2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

3。赔偿费的支付方式能够一次付清,也能够分次付清,能够在任职时给付,也能够去职时给付。如《深圳经济特区公司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限定竞业禁止协议商定的赔偿费按年计量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公司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公司得到的报酬总额的2/

3。  竞业禁止协议无商定赔偿费的,赔偿费按照前款限定的最低准则计量。珠海有关条例限定公司与员工商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商定向员工支付赔偿费;无商定的,年赔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去职前2年从该公司得到的年报酬的1/

2。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1]《深圳经济特区公司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第17条

八、合伙负责人违反规定,应退还给合伙人的钱和损失。

合伙人不愿意定是单位负责人,须在公司行使管理权或经营权,并能直接决定公司事务的人。如果合伙人具有了以上的要求与特征,则是单位负责人了。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限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公司的厂长(经理)、公司制公司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限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公司执行合伙公司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等。《会计法》的限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公司的总经理等。

九、"合伙负责人禁止做法必须退还合伙人给钱和损失"

在合伙事务中时常出现这样的情况,设立合伙事务的一方,因不愿意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或因不愿意承受合伙经营风险,为保证要回投资获到固定的利润而与他人签订这样的“保底分成”协议。你与张某的合伙协议就是“保底分成”协议,这个协议你不承受经营债务,隶属特殊的有限合伙。  我国法律限定,个人合伙是二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本、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有劳动。所以“保底分成”性质的协议,在发生合伙纷争时往往被确认无效,我国法律不认同有限合伙。你作为给钱人的“每年返利1万元”的商定是无效的,不能依这一商定要求张某给付。

十、合同无效时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只要管辖不违反专属管辖及级别管辖(一般都不会违反),就是有效的。即,合同无效,管辖约定还是有效的。“合同效力是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评价,依法成立的合同,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之前不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适用于已经成立的合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亦应当真实存在,体现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达成合意。"

引用法规
[1]《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十一、合同没有履约保函有效吗

银行保函办理操作流程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最低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办理履约保函需要先至中国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贷款卡的申请表格可至贵司开户银行信贷部领取(找个信贷员就可以了),按照封二上的要求准备齐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国税地税证、前一年及即期报表等等,填妥贷款卡申请表格,让银行在第一页“推荐银行”处敲个公章就可以去人民银行办理了。目前贷款卡的申领费用应该是400元,资料齐全的当天就可以办出的。

十二、保密协议需第三方公证或公章才能生效无第三方认定证明合同无效。

看你们的合同是怎样商定的,如果无特殊商定,当承租方与出租方签字之日起奏效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花很多时间分析回复,必须要了解许多具体情况才好分析,以免错误判断,建议你能够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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