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来源:法否网 2025-07-14 05:02:55 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一、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原则上是个人的负债,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虽然是以一方名义举债,但实际构成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2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3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4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二、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对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势必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一定的减损,此时双方的共同财产虽不能分割,但显然对于夫妻一方潜在的财产份额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以上就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具体内规定。

四、银行个人担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法院可以执行另一方的存款。主要理由如下 要理清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形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问题,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依法约定为个人所担的债务。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结合本案来看,杨某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显然家庭也没有从中获益,对方亦没有证据证明杨妻事先明知或同意,故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二)担保的性质及法律意义担保是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法律目的,就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能够以其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夫妻一方对外担保,夫和妻的信用并不存在必然连带关系。民法和婚姻法原理夫和妻的财产关系有连带关系,也有相互独立部分,其连接因素就是家庭共同生活。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执行中,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一个执行程序问题。《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谈几点看法: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实践中可执行的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共同财产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认为这三种情形应当分别处理:对第一种情形,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对第二种情形,其财产权利状况为共同所有,其中包括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对第三种情形,虽然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则,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14条

六、个人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为他人担保的债务、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债务,并非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你老公对外担保的债务,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不应承担担保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要缴纳违约金吗?
私人抵押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2023担保合同
被当作担保人征信会受影响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2025-11-309 人看过

    一、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

  • 私人抵押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2025-11-3019 人看过

    一、私人抵押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1、抵押贷款。即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信贷抵押的贷款方式。2、信用贷款。即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3、担保贷款。即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4、贴现贷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

  • 被当作担保人征信会受影响吗

    2025-11-294 人看过

    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担保人,有信用卡催交记录,担保人征信会受影响吗 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5、征信差会被

  •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要缴纳违约金吗?

    2025-11-2910 人看过

    一、申请公积金,房屋贷款提前还款有违约金吗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公积金的还款方式是自由还款模式,提前还款是不会有违约金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另一种则是一次性还清。1、借款人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拨打并查询剩余贷款额,或者语音提示输入

  • 2023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2023担保合同

    2025-11-299 人看过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2023年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

  •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 一、我朋友想要抵押贷款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啊 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下面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 一、个人承担担保责任,一个人承担担保责任吗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

  • 一、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网贷的时候添加为紧急联系人,被网贷的骚扰怎么办 如果催款人说到威胁起诉,你也不用担心,法律规定非担保性质即使直系亲属也没有替欠款人还款的义务和责任,更不会牵扯到任何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催款人继续骚扰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当然有的借贷公司还会用软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