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界定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
专业分析1、一方取得利益。所谓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在事实上得到财产利益,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
2、他人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无合法,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二、"不当得利的形成条件和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
《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987条
三、法院认定不当得利的标准法律上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院一般按下列标准来认定不当得利1、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等。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四、不当得利的条件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五、不当得利法规保护合法所得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没有理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仍为合同解除生效时。这也是它不同于合同无效场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之处。以上就是不当得利法律法规,仅供参考。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六、不当得利的法律限定以及分类
不当得利是指无合法,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得到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限定“无合法,获到不当利益,导致他人损失的,应当将获到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无合法,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获到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rn依照法律限定,不当得利能惹起不当得利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但不当得利的性质怎样,理论上有分别的看法。我俩认为,不当得利惹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限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隶属民事做法。其中,就受益人所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而言,系基于当事人本人的财产获到做法所致,隶属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做法;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即受益人的做法所致,与其本人的做法无关,隶属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七、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还是法律做法?
你好,能够的。举个例子,甲和乙商定,如果国家下达限购令,甲就把自己的汽车卖给乙。国家下达限购令的做法就是一种事实,能够作为要求。但是注意这个要求是不确定可否发生的。
八、法条不当得利的定义、成因、救济途径、适用条件、救济方式。
民法通则。
九、不当得利的认定条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一)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十、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现犯罪行为的一种方式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本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2、行为人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如公司经理将应为本单位的财产收入,转到个人账户或者私自送给他人;会计人员将公司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等。利用职务的便利,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二、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上认定不当得利的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