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的违约金和定金是否可以并存?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存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如果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二、"在其他国家,取保候审后的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
可以退还。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三、"诉前保全不提供担保的法律后果"
专业分析1、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您的申请。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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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诉前保全是否需要担保?
【问题解析】1、需要。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2、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相适应。如果保全的证据是实物,担保的数额应与实物的实际价值相当。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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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五、未成年人办银行卡需要监护人吗?法律依据在哪里?
专业分析1、未满16周岁办理银行卡,需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陪同前往银行办理;
2、年满16周岁,可凭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3、年满18周岁,可开通网上银行;
4、年满18周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申领信用卡。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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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六、法律是否允许保管人任意解除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七、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作为诉前保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情况下申请人是即将的原告,被申请人是原告即将的被告。只要符合以下规定是可以申请做诉前财产保全的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八、"手写公积金提取委托书是否有效?"
你好,需要看银行是否认可。
九、原单位有权收取存档费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犯错,劳动者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限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用人单位折回扣押的证书,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合法的薪水。 劳动者能够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两倍薪水,最多11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资料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限定予以处罚。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7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十、保险受益人不填需要收费吗?中途填受益人需办理手续
你搞错了,法定的意思是按照继承顺序来排列的,而指定受益人就可以是固定的人,不用按照继承顺序来。都是不用收费的。
十一、"您好!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拥有银行委托书的原件?"
您好,公证书是会提供给当事人原件的。
十二、公积金提取证明是单位出具的还是个人出?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由于不清楚您以何种方式提取,故无法将资料一一列举。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wgr/)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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