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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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二、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是要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三、物业公司如何处理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
对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判定地下车库的归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是否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开发商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是否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当地政府是否要求或开发商是否承诺无偿将地下车库交付给业主等。
如果是,则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反之,则归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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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五、小区公共使用权是否归业主所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一直存在的物业和业主争夺小区公共用地问题,细则在登记上做出了明确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从前,业主和物业扯皮,多是因为在开发商卖楼的时候没有明晰小区公共用地产权,产生历史遗留问题,也难以辨清或许,业主维权的成本会大大降低以后再有业主和物业发生产权归属纠纷,就可以引用此细则,判定业主胜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条件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手续上有所不同细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除了进行资料审查,包括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等外,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对不动产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如果是首次登记,主要是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如果是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则要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要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等如果是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等5种情形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还要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告
六、"小区内业主有权在经当值保安认可下在监控室将监控录像的某一段上密码吗?"
物业可否赔偿具体看物业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商定的安保义务,能够报案让公安局要求物业提供监控录像配合破案。
七、小区人防工程部分到底谁有使用权?
关于人防工程的使用权,《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法》第5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51条规定,防空地下室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依据上述规定,小区内的人防工程是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的,因此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应由开发商使用管理并享受收益。有观点认为,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应是全体业主,因为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虽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但开发商已将该费用列入开发成本,并最终体现在房价中,所以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实际投资人应是全体业主。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第9条规定,人防工程面积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可以看出,人防工程建设成本虽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购房者购房款中并未直接包含人防工程建设费用。因此,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应为开发商,而非全体业主。综上所述,目前《物权法》对居民小区内人防工程产权的定义有些模糊,目前关于小区人防工程部分属于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归国家所有,属于战备工程;另一张观点是业主购房为此支付了公摊费用,应该由业主共有。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细则对小区内人防工程产权做出明确规定,以便减少相关产权纠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听律网唐山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第3条
[1]《人民防空法》 第5条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51条
[1]《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第9条
八、小区安装监控应由哪个部门负责业主要求安装监控有无法律依据吗?
法律并无限定禁止公司安装摄像头。能够安装, 能够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能够电话询问或见面详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法律如何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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