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我们应当了解,在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一般是为了更好的约束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义务,更好的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周卡方律师解析。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114条第3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约定形成的机制
对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如何形成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还可以约定赔偿金,如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合同为本位的约定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还可以约定赔偿金,如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四、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如何处理?有法律规定吗?
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五、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六、合同违约职责的种类及归责原则
一、合同法违约职责的种类(一)全部违约。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不履行的时间,有先期不履行(预期违约的一种)和事实上违约两种;当事人的主观立场,又可分为拒却履行和履行不能,拒却履行的做法若发生在履行期届至前,则为预期违约,若发生在履行期期满后,则可能构成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债务的具体性质确定)。为避免重复,笔者认为此处不履行主要包括债务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却履行债务两种。(二)预期违约。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3]其一、预期拒却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商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做法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商定履行合同义务。有明示和暗示两种表现形式。其二、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亦有明示和暗示两种表现形式。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做法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能够在履行时限期满之前要求其承受违约职责”对预期拒却履行干了限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限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本,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本领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无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受违约职责。”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做法。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分类不明确,实践中的适用有肯定困难。(三)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时限期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时限期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时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法时限期满,债务人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合同法》的限定,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受迟延履行的违约职责,承受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害的赔偿职责。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借口拒不接受,即迟延受领。若债权人迟延导致债务人的损害,债权人应负损害赔偿职责。(四)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商定或法律限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通常所谓的履行质量决裂格的违约情形。债权人可依《合同法》第111条的限定,合法选择要求另一方承受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职责。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托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导致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做法。《合同法》第112条,债务人由于托付的标的物内在缺陷而给债权人导使人身或合同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时,债务人还应承受损害赔偿职责。(五)其它违约做法。指除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之外的,债务人未按合同商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做法。主要包括:1部分履行做法;2履行方式不适当;3履行地点不适当;4其他违背附随义务的做法。二、合同违约职责的归责原则合同违约职责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职责原则。其中,严格职责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多少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职责。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限定表明,无论违约人对违约做法的发生可否有犯错,都并非违约人承受职责的构成要件,都不能免除违约人承受职责。同时,我国《合同法》第109—111条还限定无论是不履行金钱债务还是非金钱债务抑或是质量职责,违约人都承受严格职责,不得以自己无过失作为免责要求的抗辩。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职责。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后款限定,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职责。说明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要求。由于不可抗力是与合同职责紧密相关,所以其决定往往具有严格要求。另外,合同法第118条更明确限定遇到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这也体现了严格职责原则的精神。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职责。由于第三人的原由招致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合同当事人来说其主观并无犯错,无论采取犯错抑或犯错推定职责,债务人应对第三人的原由招致合同不履行承受职责,都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而采取严格职责原则,则不论违约做法是何种原由导致的,只要不隶属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承受职责。所以合同法第121条的限定,正是严格职责的具体体现。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08条
[2]《合同法》 第68条
[1]《合同法》 第111条
[1]《合同法》 第112条
[1]《合同法》 第107条
[1]《合同法》 第117条
[2]《合同法》 第118条
[3]《合同法》 第121条
七、合同违约责任的确定与承担形式
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即劳动合同的违约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一般来讲,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两种。刑事责任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义务,对方可以法定期限内向法庭或法院起诉,由法庭和法院对违约者给予刑事处罚。经济责任则是指对违约者的强制性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等。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主要指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规定,对“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工作不负责,经常生产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责令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企业情节轻重确定,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引用法规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17条
八、合同法中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条件一、违约行为。只有在特定的关系中发生了违约行为,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二、过错。当事人违约是存在过错,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是要求主观上必须是有过错的。在双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每方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违约责任。三、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四、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九、民法典合同法编违约责任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付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3、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以上是对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问题的回答。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与履行方式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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