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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07 02:50:49 2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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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一、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问题,现分析如下

1、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自立案起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

2、撤诉所处的审级不同,撤诉可分为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再审申请三类;按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又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

3、一审的行政撤诉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无论是原告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其直接的法律后果都是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不能上诉的。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原告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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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撤诉裁定能否上诉?

【问题解析】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诉讼的撤诉裁定一般是可以进行上诉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对人民法院的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对其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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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三、行政诉讼是否可以撤诉?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当然可以撤诉,但行政诉讼的撤诉有自己的特点,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行政诉讼撤诉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二是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三是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第二,行政诉讼撤诉必须经法院准许,理由是行政诉讼不仅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也要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行政诉讼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立案。
但有例外情况,即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等情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法院应予立案。
综上,行政诉讼且诉且珍惜,轻易不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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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一案件撤诉后,可否再起诉?

同一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当事人有权利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如果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这里的上诉期有一个时间限制,从一审裁定的次日起十日内。
撤诉具有以下的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五、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几次?

1、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一次。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四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六、行政诉讼撤诉裁定能否上诉?

【问题解析】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诉讼的撤诉裁定一般是可以进行上诉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对人民法院的不予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对其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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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七、"撤销诉讼的裁定生效后,当事人是否可以撤诉"

  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生效以后当事人又的,人民应当受理。《民诉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诉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八、"行政案件裁定过程中的撤诉条件及批准原因"

第一种是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这种行为的时间段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作出判决之前,如果原告由于自己不想继续上诉了,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不希望法院继续作出判决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来申请撤诉,撤诉之后自己就不可以再次提起起诉了,那么本次案件没有经过审理到此结束,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等手段,私下里去完成后续的工作。第二种是原告同意,并且向法院申请撤诉。

1.这种行为的时间段,当然也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开庭后作出判决之前,如果被告想要撤诉的话,并且经过原告同意的话,他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只要双方达成的共识,并且符合撤诉的条件的话,那法院就应该批准撤诉,此时案件也到此终结。原告和被告可以在私下里去解决问题,对于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法院就没有必要再进行管辖了。

2.当然,撤诉处理除了有这种主动的方式之外,还有一些比较被动的方式,比如说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两次传唤当事人到庭或者是作证,但是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此时就可以判定为原告撤诉,这是一种比较强制性的手段。以上的这些就是关于行政案件撤诉之后是否可以再起诉的规定,还有通常在现实生活当中会出现原告撤诉的情况,这些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而在实际操作当中,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

九、行政诉讼是否可以撤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当然可以撤诉,但行政诉讼的撤诉有自己的特点,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行政诉讼撤诉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二是经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三是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第二,行政诉讼撤诉必须经准许,理由是行政诉讼不仅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也要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第三,行政诉讼撤诉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的,不予立案。但有例外情况,即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等情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应予立案。综上,行政诉讼且诉且珍惜,轻易不能撤诉。

十、被执行人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可以不予准许。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十一、撤销诉讼时,法院会出具撤销证明書吗?

自己写撤诉申请书就行了,交给法官,法院会出裁定书。撤诉后通常还能够再诉讼。

十二、劳动仲裁案件当天申请撤诉,后天是否可以撤诉?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

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到;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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