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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何实行清算法律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03:55:48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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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何实行清算法律如何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何实行清算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何实行清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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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二、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的确定法律规定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成员的确定

1、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成员是公司股东;

2、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成员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3、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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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三、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四、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组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规定的是有公司法的,公司的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有很多的,但是对于任何的公司都是可以适用于公司法的。公司法对于解散公司清算的方面也是有规定,规定的是股东有解散清算的权利,但是是需要股东大会进行投票决议的,往往需要同意的人在半数以上。

五、公司清算流程及时间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解散是对于运营中的公司因特定的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公司人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六、公司法人自行遣散,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吗

民事诉讼法限定,公司法人破产偿还案件,由该公司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法人住所地是指,公司法人的主要办事组织所在地,例如,厂子的厂部,董事会所在地等。通常来说,公司法人的主要办事组织是和其他组织在同一地点的。如果主要办事组织和其他部门不在一起或者相距甚远,那么,该公司破产偿还案件,应当由主要办事组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不能由其他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公司解散需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吗?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八、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公司法》184规定了解散清算的程序

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它们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 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 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 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 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清算所需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流程较繁琐,少则六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实践中在一年以上的破产案件比比皆是。企业若需自行清算,因考虑到债权人公告时间,最快也需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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