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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担保贷款和什么是抵押贷款有何区别担保贷款

来源:法否网 2025-02-06 18:14:38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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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担保贷款和什么是抵押贷款有何区别担保贷款
什么是担保贷款和什么是抵押贷款有何区别担保贷款

一、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区别

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的区别,具体如下所述

1、担保贷款就是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2、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3、抵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因此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指的是不同的概念,抵押贷款包含在担保贷款内。

二、质押贷款担保和抵押贷款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和质押一般只是针对不同的标的物的而言的,比如你用房产和土地,车子这类看的见摸得着的东西贷款,这类就叫抵押贷款担保。质押主要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比如应收账款押给质权人、公司的股权押给质权人,这类就叫质押。所以对于贷款来说没有不同,只是因为需要押的标的物不同而有不同的叫法。

三、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和收入证明的贷款和担保人的影响

收入证明这个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是你可以把所有该签的字签完,等着收入证明过来再往银行递资料,和银行客户说明白应该没问题,看你的。
担保人方面,肯定是有要求的,就是每个银行的规定不一样,贷款的银行应该不止中行一家吧,再问问其他家银行。而且担保人要没有银行逾期记录的,提供的资料应该是和你一样。

四、贷款担保为贷款提供担保的金融工具

1、贷款担保是指为降低贷款损失的风险,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的一种保证。

2、信用社与借款人及其他第三人签订担保协议后,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借款合同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信用社可以通过执行担保来收回贷款本息。

五、"民法典规定什么是贷款担保?设立贷款担保的目的是什么?"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六、动产担保抵押贷款的规定是什么?

动产担保抵押贷款规定是应用动产进行担保,如果日后无法还款应用动产进行偿付。这里利用动产进行担保,主要指的就是能够移动,而且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一些物品,主要指的就是金钱和有价值的一些物品等等。

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个体户需要办理贷款吗?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5.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借款合同担保一般指什么?

所谓借款合同担保,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一定的物或人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其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代为清偿债务,或贷款方将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方式。  《商业银行》第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借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第36条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可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对债务人来说则是督促其自觉及时履行债务。

引用法规
[1]《商业银行》 第7条
[2]《商业银行》 第36条

九、公司需要担保贷款来获得资金支持,具体要求包括提供抵押品、保证人等。

担保贷款就是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十、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有什么区别?保证合同通常包括哪些?

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1、保证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的,可以补正。

十一、担保人和担保物的区别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都是债权保障的担保手段。人的担保是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全部责任财产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以保证担保为其基本形式。保证关系中,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歹又称保证人。物的担保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留置担保三种。物的担保关系中,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又称物上保证人。  第一,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物的担保责任绝对优先,休让人早伺先诉讥辩仪,其理由是债务人是本位上的债务承担者,保证人仅是代替其承担责任,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仍然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首先处理该物清偿债务,可以避免日后再行使追偿权。  第二,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又可以要求物上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十二、朋友甲向银行抵押贷款40万,银行要设定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利的构成和形式有哪些?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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