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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损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及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21:52:12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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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损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及法律规定
人损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及法律规定

一、人损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和法律规定

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残疾器械补助费普通器械的价格标准计算,医疗费住院收款证明和医药费计算,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月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按照护理的期限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大额医保每年的报销起付线逐年增加。报销起付线会职工社平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大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大额医疗保险的报销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在就医的,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大额医疗费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局结算;转外就医的,由单位凭《转外就医申报表》、住院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市医疗保险局报销。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转外就医的为80%),

12个月内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2.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参保人员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慢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具体标准为(一)

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保基金支付94%,参保人员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6%,参保人员自付4%;2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8%,参保人员自付2%。(二)参保人员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10%,经批准使用血液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30%,余额再按规定由大额医保和参保人员按比例负担。(三)参保人员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其中属国产的,由个人自付35%%,大额医保支付65%;属于进口的,由个人自付50%%,大额医保支付50%。以上就是对大额医疗保险多少钱起可以报销标准是什么的解释。

四、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超过两年的有的省市支持,有的不支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劳动争议 加班费的规定浙法民一20213号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十三条

五、人身伤残赔偿金计算的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本条是对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和期限的规定。本条规定在理论上采用“劳动能力丧失说”,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的收入损失。同时规定应考虑职业因素对受害人未来收入的影响,予以斟酌平衡。赔偿期限按照二十年的固定期限,实行定型化赔偿。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是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一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2.60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赔偿金的相关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残疾赔偿金受丰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4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5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5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5页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35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

六、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您好,关于“醉驾190,无证驾驶,会判多久”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无证驾驶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在交通法规里无证驾驶处罚为无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醉驾的处罚为醉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刑法》第133条规定如果因为无证驾驶醉驾,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33条

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相关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八、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其中,对于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的程度,以法医鉴定为准,即一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100%,二级伤残丧失90%,三级伤残丧失80%,……十级伤残丧失10%。实践中,在构成多次残疾的情况下,如何计算赔偿费用比较复杂,需要专业律师才能准确求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推荐阅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赔偿标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九、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是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客观的标准。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一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应该及时的治疗自己的伤害,治疗后到当地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按照伤残鉴定等级和自己治疗的实际花费,要求施害者对自身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办理。赔偿时,应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计算赔偿办理。

十、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

100%)到第10级(

10%),每级相差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人身损害保险金标准不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损害赔偿营养费是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

60%的比例计算。赔偿的期限应委托法医鉴定。侵害人探视受害人时所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行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受害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

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

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人民应当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恢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人民对于医疗机构的意见只是进行参照,并非必须完全采纳。若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问题举证,由人民证据进行裁判。

十二、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等级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级~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也就是说,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一级

100%;二级

90%;三级

80%;四级

70%;五级

60%;六级

50%;七级

40%;八级

30%;九级

20%;十级

10%。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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