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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设立抵押担保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5:01:58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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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设立抵押担保法律上如何认定
小产权房能否设立抵押担保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小产权房能否设立抵押担保,法律上怎么认定?

【问题解析】
律师解答小产权房一般不设立抵押担保,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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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八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二、小产权房能否设立抵押担保?法律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一般不设立抵押担保,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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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八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三、房产能否抵押给担保公司,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房产能抵押给担保公司。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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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四、抵押合同担保期限的确定及法律认定

律师解答
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419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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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419条
[2]《民法典》 第188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五、"法律上标准抵押担保能否直接执行账户?"

律师解答
抵押担保应当先执行抵押物,抵押物执行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债务人进行补充。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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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2]《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条

六、"小产权房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从法律角度分析"

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八、抵押担保是否成立/担保合同的效力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合同又称保证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一般说来,担保合同的生效,除了必须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之外,《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担保合同需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

1.抵押合同。包括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航空器、船舶、林木、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抵押都应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须向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九、同一财产既设立质权又设立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从而实现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五条

十、抵押合同中能否约定担保期限以及抵押担保合同期限的确定方法。

抵押合同继续有效。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 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换言之,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 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抵押合同能约定担保期限。【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一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五十一条
[2]《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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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判决生效债权可以质押吗?
保证合同只诉担保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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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产权房能否设立抵押担保法律上如何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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