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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固定抵押具体是什么呢

来源:法否网 2025-05-11 19:50:00 1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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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固定抵押具体是什么呢
法律上的固定抵押具体是什么呢

一、法律上固定抵押什么是固定抵押?

固定抵押是指债务人以不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一条

二、抵押合同没有登记,法律有效力吗?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效力。但是对于不动产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三、浮动抵押的法律上标准是什么?

动产浮动抵押权的设立,需要两个要件

1抵押合同有效;
2抵押人对现有动产享有处分权。
一、登记人员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一、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有关;登记机关决定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二、对核准抵押登记的,登记人员在抵押人的《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中加盖抵押专用章,填写抵押日期及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及录入电脑。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二、无产权证的房屋具有什么处分权
无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处分权,要取得产权证之后才有处分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不动产抵押是不是登记才生效
不动产抵押是登记才生效。以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不动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飞机。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房地产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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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认定抵押权的生效要件"

【问题解析】
律师解答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签订有效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是成立有效的抵押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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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3]《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五、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抵押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抵押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限内主张。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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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六、抵押权生效要件及法律认定

律师解答
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签订有效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生效要件是成立有效的抵押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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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3]《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七、固定抵押法律上的一种抵押方式

法律上的固定抵押具体是什么固定抵押是指债务人以不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一)适用主体和范围的区别。物权法规定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固定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范围较宽。(二) 抵押客体的主要区别。

1、《物权法》对于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物权法》对用于固定抵押的物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

2、抵押物的确定性不同。在设定抵押时,浮动抵押的抵押物具有不确定性,只有约定或者法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成就时,抵押财产才确定,也就是说抵押财产到底有多少,到此时才能确定。而固定抵押在一开始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物就是确定的,抵押物本身数量、价值相对也是确定的。固定抵押的抵押权只能设定在已经特定化了抵押财产上,而浮动抵押的抵押权是设定在尚不能确定的动产上。说浮动抵押制度的创设是对传统担保制度的突破,正是由于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在客体上的这一主要区别。(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力不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就是说,在浮动抵押期间,法律允许抵押人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自由处分抵押财产;抵押人处分抵押财产不必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对于抵押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的价款处分的财产不能追及。而固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固定抵押在商业交易以及实际的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手段,所以自己要学会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程序审批就会较为简单,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还是需要有关的部门进行有效的约束减少违法事情的发生,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八、抵押权、质权、留置、质押都是法律中的一种权利,它们都是基于债权合同而存在。

一、两者有区别  

1,动产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需事先约定,具有双重物权效力。  

3,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一)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二)必须是债权已届清偿(三)必须是债权的发生与动产占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四)下列情形不得留置①因侵权行为而取得②违反公序良俗③与债权人义务相抵触。  

4,留置权的占有方式笼统的说只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即可留置,不止是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行纪合同。  二、两者的含义  抵押权按照标的物的不同可以分为动产质权、权利质权、不动产质权,但不动产质权在当代多人国家已不承认。  显然,动产质权是指以动产为其标的物的质权。  留置权法条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为留置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动产担保物权与占有性担保物权。

九、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的保全、抵押权处分和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权利指的是抵押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保全,处分和受偿权。

1.抵押权的保全。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让与其抵押权,或就抵押权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抵押合同是什么情形?如何确认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 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 破产企业在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 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二、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十一、抵押权的形成条件物权法规定抵押物的形成有哪些

抵押权的成立表述不太准确,整个抵押权的设立要将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抵押合同的债权部分,二是交付或者登记抵押物的物权行为部分,物权法第15条之规定,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区分,所以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但是抵押权的设立要抵押物的性质来确定,如果是不动产,一定是抵押登记以后,抵押权设立。如果是动产那就是交付抵押物时生效。而关于抵押物的种类,学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范围,一般法律意义上的物都可以设立抵押,但是有如下几种,我认为是不能设立抵押的例如,盗赃物,非个人所有的埋藏物,非法获得物。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二、权利定义、类型、法律依据

你好。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对于抵押权行使期限,《担保法》、《担保法解释》、《物权法》都曾作出相应的规定。《担保法》第1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担保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应予以支持。”《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

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12条
[1]《担保法解释》 第12条
[1]《物权法》 第2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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