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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要...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04:13:57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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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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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适用哪些法律?

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等其他形式。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成立。那么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要式合同成立生效需要哪些条件?

二、要式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那么没有劳动合同压工资怎么算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三、要式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

【问题解析】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是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通过书面形式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成立时生效;

2、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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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四、合同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条件有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五、要式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六、合同成立的条件和要件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合同成立反映的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尚不涉及法律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因此,它只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即已足够

1、订约人。订约人是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人须就合同条款至少是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才成立。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七、"要式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它有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便是采用书面的形式,当然,不同的合同,我们还可以将要式合同划分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和约定之要式合同两种。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听律网阳江律师!

八、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要式合同是什么意思?事实上,要成为要式合同,主要还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的合同的类型。严格来说,要式合同要比一般的非要式合同严谨不少,不仅需要满足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还需要符合一定形式和手续的标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听律网菏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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