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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11-25 02:18:32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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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有哪些?
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有哪些?

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不同类型继承的份额

专业分析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可以均等?

【问题解析】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均等。但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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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人份额能否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均等。但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四、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五、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均等,哪些是特殊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六、"转继承中的法定继承人关系"

被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平分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十三条

七、法定继承程序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继承人,份额同等。

八、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否相同?

你好,只有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才有继承的权利

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是否均等?

在实践中,倘若我们采取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应当均等呢?对此,我国继承法有哪些明文规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就以上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 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5.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上文可知,在司法实践中 ,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是均等的,但是,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特殊情况时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采用第一顺位,即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时,我们智只能对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联系听律网,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十三条

十、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的问题。虽然我国法律中对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有一定的规定,但是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的具体大家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就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作一个简要的阐述。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是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否均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继承的问题,如继承的顺序等问题?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听律网,我们会您的具体问题,您好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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