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连带保证期限怎样规定的

连带保证期限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4-24 20:19:58 1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连带保证期限怎样规定的
连带保证期限怎样规定的

一、"连带保证人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人应该具有哪些担保期限?"

连带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得依据具体情形来明确。倘若有对担保期限作出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实施。然而,倘若约定的担保期限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要早,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结束,那就等同于没有约定。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那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为期六个月。当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棱两可时,保证期间要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要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进行了变动,可要是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那么保证期间依然是原来合同所约定的或者法律所规定的期间。

二、连带保证期限规定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六、"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合同中没有写,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您好,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照法律规定,汪某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您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届满后六个月。

七、通常保证与连带保证认定与时效问题。

保证方式的分别,能够将保证分为通常保证和连带职责保证rn  通常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保证证职责的保证。在通常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通常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rn  纷争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能够拒却承保证证职责”(《保证法》第17条第二款)。rn  连带职责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受连带职责的保证。在连带职责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职责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限定的债务履行期期满无履行债务的,债权人能够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够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保证证职责”(《保证法》第18条第2款)。rn  可见,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保证人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上述情况表明,保证人在分别的保证方式中所处的地位分别,其利益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也有差异。通常而言,在通常保证中,保证人的地位较优越,往往并不事实上承受任何职责;而在连带职责保证中,保证人的地位不太有利,只索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保证人就得需索债权人提议的承保证证职责的请求,于此场合,法律对保证人和债务人同等保护。既然如此,保证人承受何种方式的保证职责就显得十分重要,需认真对待,最好是在保证合同中明确商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职责保证承保证证职责”《保证法》第19条)。

引用法规
[1]《保证法》 第17条
[1]《保证法》 第18条
[1]《保证法》 第19条

八、朋友作为保证人担保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限,那么保证责任期限如何规定?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九、"保质时限与保证时限不同,借条到期期间能否诉讼保证人?"

连带职责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职责”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职责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人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数。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房本抵押给银行了去房管局还能补吗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抵押贷款的风险
抵押补充贷款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规定是什么
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反担保的要件是什么?
我在网上贷款钱还没有下来不想贷了要怎样办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连带保证期限怎样规定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房本抵押给银行了去房管局还能补吗

    2025-09-073 人看过

    一、房本抵押给银行了去房管局还能补吗 1.不可以,抵押后再补办属于违法行为。不动产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则上不能再进行补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 我在网上贷款钱还没有下来不想贷了要怎样办

    2025-09-0756 人看过

    一、我在网上贷款,钱还没有下来不想贷了要怎样办 1、如果不想贷了,建议你跟你客户经理做个联系,看你的贷款还开始做了,没有的话是可以撤的,但是如果已经开始了,只能解贷了,或者说提前还贷,但是每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都是有要求的,一般要求3~6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前还贷的,但是如果你办理的是

  • 抵押补充贷款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规定是什么

    2025-09-073 人看过

    一、抵押补充贷款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2法律文书代为撰

  • 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反担保的要件是什么?

    2025-09-0711 人看过

    一、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反担保的要件是什么 1、担保的形式有保证人、物保、财产性权利担保等。反担保的要件是前提条件,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主体条件,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其他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

  •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抵押贷款的风险

    2025-09-076 人看过

    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但不得超出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那么,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为一年及以下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利率为4.75%,五年以

  •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 一、我朋友想要抵押贷款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啊 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下面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 一、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还没批下来可以撤销担保吗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撤销限制令,担保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诉讼向贷款人要回;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银行向法院起诉,被告人去不了法院,也没能力还款,银行会向法院申请保全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