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如何公证有效有法律依据
有效的遗嘱公证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出具身份证明、遗嘱、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亲自到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亲自前往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对于符合申办要求的,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申办要求的,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公证。
询问,制作谈话笔录,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遗嘱合法的,应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遗嘱公证书。
公证遗嘱的四个有效条件是
1.订立遗嘱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订立遗嘱的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拥有处分权。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记录存档。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遗嘱公证细则》 第四条
[1]《遗嘱公证细则》 第五条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1]《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1]《公证法》 第三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二、遗嘱篡改会否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吗?
遗嘱被篡改不一定会被整个无效,若是遗嘱所有的都被篡改了,这时整个遗嘱是无效的,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但如果只是篡改了部分的,则只有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三、非亲属见证人是否可以代写遗嘱并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1、我国相关规定,代书遗嘱需要两个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方可有效。
2、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
3、我国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五、遗嘱效力的期限及其法律意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下列情况下的遗嘱无效1.违反我国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遗嘱无效。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4.违反法定程序所产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的,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则此种遗嘱无效。
6.取消或忽视胎儿应继份额的遗嘱无效。
7.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的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的遗嘱无效。
六、无见证人的情况下,自己手写遗嘱是否有效?
属于自书遗嘱,有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遗嘱无效不合法有法律依据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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