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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持股份如何分红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13 09:07:31 2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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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持股份如何分红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东代持股份如何分红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股东代持股份分红的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股份代持及分红,涉及以下法律关系,分别分析如下
第一种是显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显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其享有的分红权依据是公司章程或者是股东大会的决定。
第二是显名股东与被代持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被代持的股东的分红权利,依据的是与显名固定签定的代持协议或其他约定。
第三种是被代持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被代持股东并不是公司的股东,两者不存在分红的法律关系,被代持股东不可以直接要求公司向其分红。被代持人想实现其分红权,一是要求显名股东按照代持协议的约定支付分红款,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确认其实际出资人的资格,通过确认出资人的资格享有公司的分红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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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二、股东分红需缴税吗?-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股东分红需要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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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1]《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三、股份代持有人人数有限制吗?中国股份代持人数限制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
股份代持没有人数限制。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人数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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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2]《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1]《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1]《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四、股东分红需要缴税吗?

律师解答
股东分红需要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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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1]《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五、公司不分红小股东应该怎么办?新公司不分账怎么办?

律师解答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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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六、股权代持协议需要遵守哪些法律?

律师解答
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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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三百一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三百一十一条

七、持有干股是否代表是公司股东?法律有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干股的法律概念,所谓的老板给你的干股仅仅是分配利润的权利,不是股权,你不是法律上认可的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八、股份代持协议您如何掌握公司话语权?

您好,起草代持股协议书,事实上给钱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全面细致的解决有关资料,比如代持股协议、给钱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能够及时提议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俩有代持股协议书的定制服务,您有需要能够点击了解详情《委托持股协议》。

九、股份公司如何发放股权证?

股权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公司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受的是无限职责;向法人投资,股东承受的是有限职责。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差别。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受民事职责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公司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要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受民事职责,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无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股权证股权证明书就是由公司出具给股东的,该有公司章的证明这个人或者法人是公司股东的一份权利证书.股权即股票拥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受肯定职责的权力。

十、公司分红权股东有权利要求分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东应该怎样享有分红权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

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十一、股份公司不给股东分红,如何寻求方法?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权不能超越此线,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判例中有直接判决公司支付利润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观点认为,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对于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只有公司章程、股东会才有决定如何分红的权利,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最合适的方法是责令对公司的利润达成决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不应该直接判决有限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公司新增资本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2]《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十二、"股东分红权的制定与执行与规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权的形式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二、应满足的条件(一)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1 公司当年有利润;

2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

10%的法定公益金;(二)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 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3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三)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

1 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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