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被绑架人劫取财物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抢劫罪?
1.如果犯罪行为人只从被绑架人处劫取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2.如果犯罪行为人不是向被绑架人劫取财物,而是向被绑架人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勒索财物的,则成立绑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二、"绑架罪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绑架罪之构成条件是什么对绑架罪来讲,它的构成要件和其他的罪名一样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是主体,第二个是主观方面,第三个是客体,第四个是客观方面,我们一来看一下。第一,绑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谓的一般主体就是可以负刑事责任的人,在我国满16岁的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都是属于这个罪名的犯罪主体,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八项重罪当中,14岁到16周岁的人也是要负责任的,绑架罪虽然其后果比较严重,但是还没有达到八项重罪的标准和要求,所以14岁到16周岁的人犯绑架,只要没有被转化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就不用负刑事责任。第二,绑架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1.对于绑架罪来讲,他是有了绑架人质或者是扣留人质的行为,以达到其他目的,所以这种行为一定是故意产生的,在现实生活当中也不存在过失而绑架他人的这种情况。
2.这里的绑架罪,只规定是以暴力手段限制他人自由,并达到其他目的的这样一个行为,所以主观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并不是绑架罪的考量范围之内,有人是为了钱财,有人是为了权力地位,有人是为了其他的一些个人利益,但是这都不影响绑架罪的认定。第三,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1.通常来讲,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有两个,第一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健康权,第二个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由于绑架罪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这样一个行为,然后以达到勒索钱财或者是其他的目的。
2.所以在绑架的过程当中就已经限制了人身自由和健康,在勒索钱财的这一个部分,就是对于公私财产的一种侵犯。所以绑架罪不同于其他罪名,他的犯罪的客体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对于他的惩罚也是比较严重的。第四,犯罪的客观方面。绑架罪的客观方面一定是产生了绑架的行为,也就是说用暴力或胁迫的方式来限制他人的人生自由,对于暴力可以理解为威胁,殴打,恐吓。一定要再加上有勒索钱财或者是其他目的,如果单纯的只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话,可以被判定为非法拘禁罪,再加上要勒索其近亲属或者是另一相关人来做出一些满足自己私欲的事情,才是绑架罪的完整的客观方面。
三、绑架人质是绑架罪还是绑架罪?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时间不是一)客体要件绑架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又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昏睡、昏迷的行为。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花俯羔谎薏荷割捅公拉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四、"绑架罪的判刑方法"
绑架罪的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为钱绑架这到底是绑架罪还是抢劫罪?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这种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不仅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而且还指因犯罪行为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的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
一、我国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其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财产保全吗? 在某些民事诉讼的基础上,有些读者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一些模糊,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财产保全吗?有关规定,一定的条件限制,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那么具体的相关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下。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财产保全
一、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固定的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般是固定的。如果当事人受到了他人的侵犯的,那么是可以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的影响的恶劣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来决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但是赔偿的项目和范围一般是固定的。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具
一、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什么,刑事附带 目前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话,一般来说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一、刑事附带民事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的程序如下1、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2、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3、经调解无法
一、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追偿不足,可否再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经过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职责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做法所导致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77条限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做法而遭到物质损失的,在
一、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死亡,怎么赔偿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的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 第九十六条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什么,刑事附带 目前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话,一般来说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是什么 1、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院就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之前,司法机关民事原告人的请求,要求民事被告人先行给付民事原告人一定款项或履行一定义务并立即执行的措施。2、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2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刑事附
一、犯故意杀人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拆解诉讼吗 1.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并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但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2.依照《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刑事案件盗窃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 1、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
一、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
一、民事诉讼中,刑事可以先民事诉讼后刑事诉讼吗 答案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
一、妨害公务中警察是被害人吗 司法实践中,在办理妨害公务犯罪案件时,若证据表明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暴力抗法,人身权利受到伤害时,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将受到伤害的民警视为被害人,并向其发出委托代理人告知书,告知其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但此时民警能否视为被害人,司
一、刑事判决后是否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1、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为刑事被害人及时补救民事赔偿诉讼提供了依据,只要不放弃赔偿的权利,就可以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