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在单位工伤算工伤吗?

在单位工伤算工伤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03 01:57:26 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在单位工伤算工伤吗?
在单位工伤算工伤吗?

一、春游受伤是否算工伤?

公司组织并承担经费的企业文化活动,是单位行为,其在旅游中意外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二、在单位工伤算工伤吗?

分什么情况。如果单位在明知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不适当的工作,而导致的流产,这个算工伤。否则就不算工伤。但不管怎样,可以要求单位到人社局申报工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就只能看结论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三、在工作单位工作有旧伤可以算工伤吗?

在工作单位工作有旧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旧伤是否是属于工伤的范畴认定,如果之前受伤的时候认定为是工伤,那么如果工伤复发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的待遇,如果是其他单位造成的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四、劳务工在单位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五、"工伤与工作时间工作时在井下受伤或受伤后单位不报工伤"

您好,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本人也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六、"突然掉下来的砖头导致劳动者受伤,用人单位却拒绝赔偿,这算不算工伤?"

你好!身体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可以按照工伤的流程办理。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之后,鉴定等级的不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应得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可委托律师代理,若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七、是否超出了法定年龄的工作,在单位工作受伤可以视为工伤?

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八、"单位工作人员被打伤能否算工伤?"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走医疗保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不算工伤吗?
员工的工伤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算工伤
工伤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计算的?
员工喝酒导致工伤如何认定?
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诉讼案件如何起诉?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单位工伤算工伤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