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撤资后如何进行清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可撤销的合同如何确定履行地,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合同中约定的地点;
2、当事人协议补充的地点;
3、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地点;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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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三、"法院强制执行撤销合同,可以申请撤销吗?"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上是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的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条
[2]《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九条
四、"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撤回申请会被受理吗?法律条文解析"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撤回申请可能会被受理、也有可能不会。只能说在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之后,若是法院还有采取适当的执行措施,那么申请人有提出撤回执行请求的权利,但提出的此申请并不一定会被法院批准。
五、"执行人撤案后,被执行人征信记录清除的方法"
结案后,执行人员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扩展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2018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新闻发布会,全国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文明办、最高人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做出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六、"如何撤销对被告的强制执行申请?"
你好,与执行法官沟通。......
七、隐名股东申请强制清算时能否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公司的股东?
要看具体案情决定,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需要先诉讼确认股东身份。然后才能申请强制清算。
八、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大名单被撤销后,征信会对其影响吗?
这个不是实时的,有时会有些延迟的。如果一直没有动可以自己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进行更正。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方法一、正常情况下,会主动撤除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二、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1、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
2、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
3、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
4、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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