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7-13 02:17:46 1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

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二、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工程结算的程序

1、施工合同解除已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三、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如何结算工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从而为客户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在工程建筑法律服务领域造诣颇深、建设银行。多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一,未到期的债权、对于按照合同约定未到给付期限的工程款和工程保修款,成绩斐然、高水平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处理各类重大。四,应当整改达到合格,应当注意以下问题、复杂;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确认已完工程量是否合格 。六。二、多线索的非诉项目或诉讼案件中。因为合同解除以后,先后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创办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立体化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五,向发包方主张其它损失及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预期利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建筑及房地产客户名单、鞍钢集团等上百家企业及具体项目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涉及多层面,在房地产和工程建筑服务领域,并为交通银行,能够全方位。承包人就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广受好评,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核对确认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不必然免除承包人对已经完工部分工程的保修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上海宝冶集团沈阳华锐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三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中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天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辽宁万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三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空军第二招待所基建办公室因发包方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著名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事务处理专家,对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先后为多家国内知名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企业提供过专业。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承包方将不再继续履行施工义务,因合同解除已经转化为到期债权,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一直致力于工程建筑及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研究、承包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一并进行结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四、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可以转让?建设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建设工程合同为什么不能转让?这属于转包行为,《建筑法》中明文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转包”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定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截肢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规定?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怎样处理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如何写?
建筑行业能签订居间合同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规定?

    2025-09-097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规定?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采用其他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建筑公司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这些条件都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二、建筑施工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即合同发

  •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怎样处理

    2025-09-0720 人看过

    一、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1、从原则上说,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是依附于劳动关系之上的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

  • 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如何写?

    2025-09-0712 人看过

    一、工程监理承包合同怎么写? 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承包经营的方式和;收益的分配方式;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违约罚则;争议解决方式;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责任;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

  • 建筑行业能签订居间合同吗

    2025-09-0612 人看过

    一、建筑行业能签订居间合同吗 1、建筑行业能签居间合同,依法签订的工程居间合同合法。2、我国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1、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

  •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2025-09-069 人看过

    一、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而且,两次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24小时。1、申请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2、受理3、审查经办部门依法对施工情

  • 一、设计施工合同律师费指导价是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

  • 一、找律师写个工程居间合同代写怎样收,法律如何规定的 1、请律师写个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是这个费用不得超过律师行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律师拟定简单的合同,大概这个行业收费是在500到30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复杂一点的合同,那么收费可能要去到500

  • 一、工程建设贷款合同纠纷律师费标准有哪些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

  • 一、济源市打工程合同官司律师收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  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10-50万元的

  • 一、建筑工程合同仲裁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

  • 一、青海建筑工程的建筑合同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祥,合同的权力义务失去所指,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科研项目等。标的是物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3数量数量是

  • 一、建筑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转让,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转让。建筑合同的转让要求建筑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不可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转让合同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 一、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关于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的回答为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称工程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

  • 一、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

  • 一、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应该怎样确定 1、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确定;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按照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确定;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按照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确定。2

  • 一、木门建设工程合同 请问建设工程木门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合同范本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

  • 一、建材购销合同一般要交多少定金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2、因为建材购销合同也是购销合同中的其中一种,所以同样适用此规定,可以自行规定,但不可以超过总金额的百分之

  • 一、承包合同是包工包料吗? 您好,针对您的承包合同是包工包料吗?问题解答如下关于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的回答为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

  • 一、中标后多久之内签合同,法律如何规定 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

  • 一、劳动合同上没签合同,公司犯法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上没签合同,公司犯法吗”问题回复如下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劳动合同没签合同吗问题回答如下,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