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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对自己以后的贷款有影响?担保人

来源:法否网 2025-09-03 16:24:53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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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对自己以后的贷款有影响?担保人
作为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对自己以后的贷款有影响?担保人

一、担保人个人贷款的保障新作为担保人,对个人贷款的影响和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是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二、做担保人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在做担保期间自己还能贷款吗?

购房贷款担保人购房算二套房吗,担保人并非首套房的购房人,如果担保人购房的,是算作首套房的。房贷担保人有何责任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远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如果贷款人未按期还款,银行会收房、拍卖收回全部贷款及利息。如果房产严重贬值无法清偿全部贷款及利息,担保人承担剩余部分的连带责任,当然承担后,可以向贷款人主张权利。房贷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什么是独立法律咨询文件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谘询文件。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三、需要担保人提供社保证明和收入证明的贷款是什么?对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收入证明这个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是你可以把所有该签的字签完,等着收入证明过来再往银行递资料,和银行客户说明白应该没问题,看你的。
担保人方面,肯定是有要求的,就是每个银行的规定不一样,贷款的银行应该不止中行一家吧,再问问其他家银行。而且担保人要没有银行逾期记录的,提供的资料应该是和你一样。

四、担保公司与贷款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块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担保人的信息也会体现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而申请贷款时,毫无疑问的是贷款机构会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也就是说,若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出现了逾期,那么,自己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申请贷款恐怕就比较困难了。  不过,若被担保的一方贷款是正常还款的,或者只是轻微的逾期,那么,担保人再申请贷款还是有可能经过的。当然,自身贷款的必要条件还是要满足的,比如说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收入。  另外,作为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在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能会受到负债的影响,贷款额度通常不会很高,但最终额度还是要结合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来综合评定。  所以为他人做担保也需要慎重考虑,一定要对借款人足够了解,并确保对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否则,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以上就是对担保人贷款有影响吗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五、被担保人能否获得贷款?

贷款担保人能贷款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如下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六、贷款担保人影响自身贷款吗?法律如何规定?

贷款担保人可能影响自身贷款,如果贷款人不按时偿还贷款,则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自身的贷款可能产生影响,贷款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

七、借款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人以获得贷款?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的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贷款年限(

3年)。法定退休年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车贷父母做担保人需要的条件担保人要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比如房产证或者一些机械设备的发票等都可以),而且是在担保人本人名下的。需要的手续,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其他一些固定资产凭证。签合同的时候,担保人要签字按手印的。另外,如果是乡下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的,或者由当地的村支部开的证明,要有政府公章。

八、贷款担保人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是否会影响担保人?

债权人可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责任,建议积极敦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九、贷款担保人什么是不可以作为贷款担保人的单位?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十、担保人银行贷款的必要条件之一

并且信用社工作人员要到担保人的经营场所和家庭做贷前调查,看看是否有无代偿能力,并告知担保人夫妻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信用卡的申请、分期付款购车:担保人做为第二还款来源,信用社可以越过借款人,直接担保人。第四个问题: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有一项是“为他人提供担保金额”,也就是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是一样的),并且该记录要在该笔贷款还清之日起,就会成为金融机构的“不受欢迎的客户”,也就贷不到款了,不知道对这个回答是否满意,需要提交的资料,就要由第二还款来源(担保人)来偿还。第二个问题,

7年后才能清除,信用社则就依法清收。如果担保人是国家公务员或是财政开支的需要开具相应的有效工资证明和配偶的收入证明第一个问题:担保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当第一还款来源(借款人)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那你只能贷2万元,但是一般信用社对已经提供担保的客户不再提供贷款地,你给借款人担保了3万元:如果担保人是经商的:有效身份证、按揭购房、保险等业务。所以,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贷款:要看当地信用社给你受信额度是多少,假如是5万元。第三个问题,如果担保人拒绝偿还该笔贷款,担保人同样也不良记录(因为信用社的借款合同规定借款人与担保人是连带责任。补充问题:现在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应用的还不是特别广泛,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部门开始使用并依据该系统做为参考标准了,例如:各个金融机构,具体包括:银行贷款,如果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产生了不良记录

十一、担保人需承担贷款风险,因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所付的两种 一、。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销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十二、"一个担保人为多人做贷款担保是否可行?"

一个担保人为多人做贷款担保,通常是可以的,只要你具有代偿能力,不需要有完全的代偿能力,这是物权法担保物权部分的最新规定。这其实不是给几个人担保的问题,关键还得看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在为他人担保前,贷款担保人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作考察,以免其“跑路”,让自己成为“冤大头”,因为一旦签订担保合同,你就与债务人绑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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