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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查法律服务合同要点是什么?银行审查服务合同要点

来源:法否网 2025-08-18 20:26:41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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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查法律服务合同要点是什么?银行审查服务合同要点
银行审查法律服务合同要点是什么?银行审查服务合同要点

一、银行审查法律服务合同要点

银行审查法律服务合同要点是什么?

1、注意审查服务范围和服务
首先应当在服务范围和服务中一一罗列服务项目。

2、对服务质量最好约定评判标准
服务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关于服务质量的条款。但是很多合同约定服务优质等比较笼统,这样的约定形同虚设,因此在约定服务质量条款时最好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或者评判标准,比如约定投诉低于一定标准,客户满意率达到一定标准。

3、注意审查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服务合同约定的不同期限,服务费支付方式也不同。如果服务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的,一般约定服务费按月支付。

4、约定合同不能分包或者随意更换人员
服务合同具有专属性,合同中可以约定本合同不能分包;在合同中明确确定了服务方的服务人员的,一般约定不能随意更换。当然如果委托方认为服务方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合格的,有权提出更换。在合同的违约责任部分相应的约定如果服务方分包合同或者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5、注意审查服务人员的劳动纠纷问题
服务合同的特点是服务方提供服务,可能会涉及到劳动方面的纠纷。在服务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及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等均由服务方负责,与委托方无关。如委托方因此而受损或支出任何费用,服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服务合同审查要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的落实,并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三、"合同审查的要点"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四、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一、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二、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三、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四、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五、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六、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七、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2、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八、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五、企业合同审查的要点审查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1、查看主体及对方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再者审查对方资质,因为有些经营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具备资质才能开展业务的。

2、看合同的是否合法、条款是否完备;

3、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双方权利和义务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4、审合同效力;

5、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是诉讼还是仲裁,只能选其一。

6、合同落款签字盖章一定要清楚,以及签约人的权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六、企业合同审查的要点

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如下

1、查看对方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再者审查对方资质,因为有些经营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具备资质才能开展业务的。

2、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双方权利和义务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3、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是诉讼还是仲裁,只能选其一。

4、合同落款签字盖章一定要清楚,合同上写的单位和盖章单位一定要一致,单位名称一个字都不能错。如果写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就一定要签字和盖章;如果写签字或盖章的话,那就是签字或盖章都能生效,建议选盖章。

5、审查代理人代理权权限问题,是否属于无权代理,要有正式授权委托书,签名避免使用私章,私章效力有限,存在争议可能性较大。

6、建立公司合同多部门联审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七、"审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要审查合同,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要审查合同,合同审查要点主要有十点审查合同主体、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1.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注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2.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所以,在审查时需重点审查是否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3.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为避免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4.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这在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5.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在买卖合同中,会经常出现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在审查时就要注意看是否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等。

6.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8.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这就需要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9.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在买卖合同中会存在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以为己方违约做好铺垫。这就需要注意是否将违约责任写具体。

10.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在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及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合同的审查要点主要是要审查清楚合同的主体,双方交易的标的物的质量、价钱、交货方式、如果有包装的,还要明确包装的标准、合同中的单位名称是不是与其签订的合同的公司,要审查清楚是否写到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盖章的公司名称也是、货款的结算方式和期限等等。

八、"劳动合同审查要点审查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程序和条件"

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 劳动合同和其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情况。 合同要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

2、合同期管理环节 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

3、劳动合同终止和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 如何审核劳动合同?

1、审核劳动合同时 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2、注意审核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 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高律师说,《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第二,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

2000 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

3000 元的做法不当。 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 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公司并未与员工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合同要全面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合同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审查要点的相关。综上所述,员工或者单位想要检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上述的要点进行审查,合同签订中的各个事项如果有任何的问题就将会直接影响到最后劳动者和单位的法律权益。如果对权益侵害有任何的疑惑可以找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九、"如何审查劳动合同,重点在于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劳动者的姓名,审核要点主要包含劳动合同的基本。若劳动合同未包含或少包含以上条款,则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资料号码;(三)劳动合同时限;(四)工作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合法的劳动合同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限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保守秘密、增加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要求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限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限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商定试用期、训练

十、电子申请用户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请求书吗?需要多长时间?是什么?

一般情况两个月以内到检察院,到检察院后一个月左右到法院,法院一般20天或一个月审理,这是一般的情况,具体的视案情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

十一、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职责吗?

法律限定只要合同当事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成立了,至于合同的效力另当别论。但是向银行出具虚假证明提供保证的,是要承受法律职责的。

十二、业选择有哪些影响?银行调档案对公务员入职影响有哪些?

只要你按劳动合同法限定,在试用期辞工,提前3天申请辞工,按公司人事部限定解决去职手续,那么公司应该给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报到证的。公司不出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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