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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遗嘱可能无效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09:43:20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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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遗嘱可能无效规定是什么
在哪些情况下遗嘱可能无效规定是什么

一、篡改遗嘱是否会导致遗嘱无效?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嘱被篡改不一定会被整个无效,若是遗嘱所有的都被篡改了,这时整个遗嘱是无效的,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但如果只是篡改了部分的,则只有被篡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二、个人写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法律规定。

我国的个人写遗嘱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自书遗嘱的要件。在我国的自书遗嘱的规定中,如果是立遗嘱人想要使自己订立的遗嘱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此时是要保障在订立遗嘱的时候,符合法定的主体、时间等条件的。

三、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及其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代书遗嘱的无效情形

1、该遗嘱订立时,遗嘱人处于意识不清淅,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2、该遗嘱是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

3、该遗嘱是伪造的。

4、该遗嘱的被篡改的。

5、该代书遗嘱的代书人、见证人是不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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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四、代写遗嘱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有效吗?

要写见证人的代写遗嘱是无效的。代写遗嘱不光一定要有见证人在场,而且这个见证人也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比如该见证人肯定不能够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且见证人必须是两个以上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才可以。

五、遗嘱无效认定的法律依据

以下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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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六、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代数遗嘱的生效条件是,遗嘱的仍然是立遗嘱人个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代写遗嘱的时候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代书遗嘱结尾的部分有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及日期,遗嘱的代书人及见证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七、遗嘱是否有效,遗嘱法律规定有哪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无效,因为仅该部分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八、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九、有效遗嘱的录音标准遗嘱录音如何评估其效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相关法律法规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人终止公证的档案。公证处审批人批准之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十、口头遗嘱能否被法律承认?如何办理?

你好,可以办理,委托律师。《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十六条
[2]《继承法》 第十七条

十一、"证明人不出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而不可对遗愿作出任何更换或修正,并向遗愿人当场宣读。第二,代书遗愿必须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但是,有书写本领的遗愿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证明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不应予他人代签,代书人、证明人和遗愿人必须在遗愿上签名、歪曲遗愿本意、增加或减少遗愿等做法,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愿代书人,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如实地记载遗愿人口述的遗愿,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因此。代书人代书遗愿的证明人不出庭作证有效吗法律并无限定借书具肯定得出庭作证,经遗愿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证明人和遗愿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子。在场证明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愿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二人签名,继承人,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愿确实是遗愿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愿的效力发生纷争。第三。第四,遗愿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做法本领,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修改遗愿、智力不完善的人,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愿,应交由其他证明人核实、受遗赠人本人无恶意,也无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惹起其他人的猜疑?继承法未限定这种替代办法,但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愿的本领。遗愿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遗愿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代书遗愿上捺指印代替签名、证明人和遗愿人必须亲笔签名,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应予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即使作为遗愿代书人的继承人。证明人通常是遗愿人指定的,并经本人认可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愿证明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导致损害,只要代书遗愿文义明了,只提供证言不到庭也能够。代书遗愿需要具有的要求第一,遗愿人口述遗愿,由证明人代替遗愿人书写遗愿。代书遗愿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愿。继承法对证明人数量上的要求,而是代书人按照遗愿人的意思表示,难免会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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