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且未死亡,是否算工伤?
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二、突发疾病,未死亡,算工伤吗?
只要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就可以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三、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事故?
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一般不算工伤事故,这是由于《社会保险法》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会被视同工伤,显然上班途中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作场所。
四、"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准生证 现在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你们双方的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将来老婆要生宝宝,老婆在哪个地方生都可以,户口上在哪方也都可以,是自由的. 按照我们国家的现行户籍制度,如果双方的户口都在同一个城市,那要拿这些证明都不是问题,也就不值一提了。问题就是象你们这样,一个的户口就在这,但另一个的户口不在这,这个准生证就不是那么好拿了---户籍所在地怕你已经在这里生过小孩而又回户籍地要求给证明生小孩,而这边又怕你曾经在户籍地生过小孩现在要在这边要求给证明生小孩。这种事情对于想超生的人来说不是没有,但去向谁保证,真的才只要求生这一个而已?! 准生证才只是这一系列证件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以后还要办什么户口随父啦独生子女证啦很多东西。这边的居委会说只要户籍所在地开一份在当地没有要过小孩的证明就可以在这边办了。越是级别低的单位,办事越是认真,别看她们这些城市最低一级行政单位,办事简直就是毫不通融。计有结婚证(正本,女方的那份),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单人登记照2张,双方如有单位则证明初婚未生育或者失业证,男方户口主要册页复印件和女方户口正本,才给开这个证明。要这些东西的意思就是说,户籍所在地那边先要这边的双方单位证明在这边没有要过小孩,户籍所在地那边才给一个证明,证明在户籍所在地也没有过小孩,这样这边才给孩子一个准生证。 真正知道要些什么东西了也不难,接下来开始一件件收集。该复印的复印,该照的照,至于单位证明这一项,要写如下2份各自的证明文字***,女/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结婚证号***,户口所在地为*市*区*路*号,现为***单位职工,系初婚无子女,特此证明。落款为双方单位名称,双方单位各自盖章。 然后把这一大堆东西拿到居委会一一出示以后,居委会才给开一个**街道外出人员婚育证明,和另一份证明,并拿到社区服务中心盖章以示户籍所在地均认可这份证明。 拿着盖了这些不少鲜红的印章的玩意儿还不够,还需要去优生优育学校听课,交回听课的毕业证和双人合照,才能开准生证。这课也不是你想上就上的,它一周只开一次。这课分2次,一次产后避孕,一次优生优育,要听2次拿2个毕业证才算数。还得拿一张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准生证)的申请表,拿到各自单位去证明(证明双方系初婚无子女)并盖章。等到什么东西凑齐了再去居委会开准生证,这大概就要花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吧。唉,这就是我们国家现行的户籍制度,你气也好,恨也好,无奈也好,都没有办法:) 准生证在哪里办,基本上就生在哪里了,也就落户在哪里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五、上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1、上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
2、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而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所以不属于工伤。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六、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未死亡也算工伤嗎?
只要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就可以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但未死亡算不算工伤?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