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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那些?

来源:法否网 2025-11-28 01:53:30 1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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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那些?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那些?

一、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哪些?

以下是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相关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是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其存在于企来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在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需要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可以组建商业秘密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保密机构对商业秘密的统一管理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定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三是强化管理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专业、干练的管理队伍。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认可的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商业秘密保护应商业秘密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保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企业章程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规定;第二层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三层为单项保密规定以及保密协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对外接待管理规定;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保密的实质就是控制接触范围。企业保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商业秘密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企业的一切保密管理行为,都要把目标放在有效控制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上,把重点放在知悉范围内人员的管理上。商业秘密接触范围的控制原则是   1需要原则。即生产经营需要限定接触范围。特别是关系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秘密或者商业秘密中关键部分,更要控制在充分必要的需要范围内。   2分割原则。即把涉及商业秘密的完整事项,不同的岗位、生产流程的不同部分、技术研究的不同环节、工程设计的不同层次,按知悉的需要分割成若干个部分,使不同的个员只知道自已确需知道的部分,而不知道其他的各个部份,使得局部使用人员掌握不了一项商业秘密的全部信息。即使是研发人员,也只能掌握自已研发的那一部分信息,而不掌握全部成果信息。在企业运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这样的分割越细,一项商业秘密信息全部泄漏的概率就会越小。   3隔离原则。即把商业秘密信息有效封闭或隔离起来,把研究、保管或使用商业秘密的区域有效隔离起来,使无关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商业秘密,使这一部分生产流程的人员没有机会接触到另一部分生产流程的商业秘密,从而增加窃取商业秘密的难度系数,有效降低泄密风险,达到阻断窃密、泄密渠道的目的。   

4、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产生、处理、存储、使用商业秘密的部位,是保密管理的重点。企业应商业秘密信息产生、使用和保管的实际,明确确定企业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制定和完善重点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人员进出特许控制和物品进出监控措施,加强重点部门、部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环境。   

5、积极推行契约管理。在保密管理中积极引进和推行契约管理机制,是契约经济和法制经济的客观必然,也是提高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契约管理的重点是突出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签订保密合同应坚持下述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二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三是平等自愿原则;四是合理约定原则。在上述原则基础上,企业应当充分运用合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提高合同功效。商业秘密运行轨迹,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主要有商业秘密所有权转让合同;商业秘密使用权转让合同;商业秘密技术合作合同;商业秘密合作研究开发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委托加工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营销合作合同;涉及商业秘密设备的使用合同;员工保密合同;商业秘密开发研究合同;专项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合同;涉密人员竞业禁止合同。   

6、提高技术监控手段。在高度发达的信息化时代,运用保密技术来降低风险,提高与高技术窃密抗衡的能力,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发展方向。企业应实际需要不断优化保密技术组合,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应着重强化以下措施   1防盗窃技术。商业秘密载体保存、使用的场所或区域,应当装备可靠的防盗设备。防盗设备组合要具备以下功能延缓作案时间并使之与报警救援所需时间相匹配;监控报警装置不易被发现,并具有在遭破坏时自动报警功能;进出人员身份辨别和录像监控记录功能。   2防辐射技术。防电磁辐射泄密,目前主要有四种方法一是物理距离间隔法,即对电子辐射距离的测试,只要辐射源周边安全距离能够被有效控制,就可保障电子设备处理信息的安全;二是物理衰减法,即电磁辐射信号穿透物体时自然衰减原理,将辐射源置于需多层穿透的地下室等位置,可有效缩短其辐射距离,减弱辐射信号;三是干扰法,即选用同步干扰和相关干扰设备,形成对辐射信号的覆盖式干扰或附着信息干扰,形成不可显示和还原的信号;四是屏蔽法,即对一栋建筑物、一间房屋或者一个更小区域四周加装金属网框,阻断辐射信号。上述物理方法和技术方法能够结合使用其效果会更佳。   3防复制技术。可以采用在载有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上加入某些印记或插入一些虚假信息的方法,使复制时不可覆盖掉这些印记和信息,以此证明复制事实及原信息的归属。   4防窃听技术。防窃听着重注意电话、手机、无线扩音、传真等空中信号的窃听和便携式、固定式窃听器的窃听。一是重要信息采用商用密码传输;二是不用普通通信工具传递或谈论商业秘密信息,没有替代设备又确需传递的,应设定商业秘密代号和通话密语;三是召开秘密会议不用无线扩音设备;四是接待外来人员应设定专用场所,尽可能不要与内部内议室和办公室混用,并在外来人员走后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借机放置窃听器;五是可定期聘请有关部门进行防窃听“扫除”;六是出境期间在宾馆、特别是在境外接洽的企业特意安排的宾馆下榻时,要提防房间内有可能事先安装的窃听器或者针孔摄像镜头,避免在房间或一些特定地点商谈商业秘密。   5防窃照技术。一是接待参观的路线实行“坚壁清野”,不留下商业秘密的痕迹,如生产流程图、工艺配方图表、生产岗位责任表、生产示意图或进度表、工程设计图纸等。二是实行“清桌”制度,要求员工做到离开工作地点时工作台不留只言片纸,计算机必须返回初始窗口或关机。三是外来人员确有必要参观生产线的,应有专人负责控制外来人员的照相、摄像行为,严密监控偷拍行为。   6防网络窃密技术。网络分为内网和外网,应分别采取相应监控技术和措施。内网一般采取三级控制技术;第一级时入网用户名和密码控制;第二级是目录和文件访问权限控制;第三级是文件和目录属性控制。外网控制的目标是通过网络隔离技术和安全软件技术对联网的计算机单机和内部网络实施有效保护,防范黑客的攻击性窃密。鉴于目前对付黑客攻击的技术还很不成熟,有必要采取“双机双网”、“隔离机”、“隔离卡”等物理隔离手段。   

7、加强人员教育管理。企业的一切行为归根到底都是人的行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最终还要落实到对人的教育和管理上。一是建立长效的职工保密教育机制,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加强对员工保密常识、保密义务、防窃密、防泄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保密义务观念和防范商业间谍意识。二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加强对涉密人员特别是重要涉密人员的管理。三是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把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使企业竞争利益与职工个人利益有机融为一体,使得“保密就是保生存”、“保密就是保饭碗”深入人心,成为企业上下的共识,培养职工对企业的热爱和忠诚,创造良好的商业秘密保护环境。 以上是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相关,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二、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要点

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时还可以发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的手册,反复宣讲,强调职工的保密义务,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保密的意识。

2、要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对象,可分为对物的保密和对人的保密。
1对物的保密制度又包括厂区或生产区域的保密、生产设备、过程的保密、对原材料、模具的保密、对文件的保密、对计算机的保密以及对废弃物的保密等。
比如限定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范围,如将商业秘密的一道工序或者一个配方分解成若干部分,只让其雇佣人员接触其必须完成任务的一部分,不让其接触其他部分等。
2对人的保密制度则包括外来人员的驻留保密、内部人员保密管理、退离休职工清退资料的保密管理等。相应的对上述均应当制订相应的保密制度。
企业制订的保密规章制度产生劳动法上的效力,在制订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即通过企业工会或者通过征求员工的意见。同时,制定出规章制度后,还要向员工公示,即向职工传达,使员工知悉。公示的方法包括召开职工大会公布,或者在企业的宣传栏中张贴公示等,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达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3、做好商业秘密的物理保护措施是对外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步骤。建立和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等级,加强相关保密文件的技术保密程度,增加泄密难度与风险都是企业必须着手处理的事务。

四、"企业保护商业机密的措施"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是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其存在于企来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在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需要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可以组建商业秘密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保密机构对商业秘密的统一管理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定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三是强化管理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专业、干练的管理队伍。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认可的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商业秘密保护应商业秘密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保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企业章程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规定;第二层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三层为单项保密规定以及保密协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对外接待管理规定;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

六、公司要求保密的新技术,保护商业秘密措施一览

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比如说对公司的员工进行商业秘密的宣传教育,和单位的员工甚至是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要建立完善保密规章。做好商业秘密的物理保护措施也是极度重要的。主要就是这多少个方面

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的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

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和企业内的员工首先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在企业和员工的主观上对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要有认同。如果企业自身在主观上就不认为某些信息是商业秘密,则不可能强调客观上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在主观认同的基础上,企业必须加强有关保密措施。通常的保密措施包括企业内的隔离措施;缩小员工的业务知识面;文件的保管和销毁;严格控制对外发放资料的程序。总之,对于企业而言,必须注意时刻提醒自己的员工和相关访客“这是商业秘密,请勿打探或泄露!”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的保密制度,并且告知所有员工。企业内部的所有保密措施不仅可强化企业内部人员对于商业秘密的主观认同,更进一步在客观上体现了商业秘密的保密性。这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基础依据。在另一方面,任何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均应当设置“保密条款”。所谓“保密条款”,即指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这种保密义务通常是双方对等的。

八、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国家通过适当的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商业秘密实施保护。它的保护措施和手段主要是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发生时或发生后,通过行政或法律的手段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惩处。它是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一种约束。但要保护好商业秘密,权利人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被窃密、泄密。下面介绍几种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措施(一)设立机构设立或指定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员,认定本单位秘密事项,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本单位在经济往来、合作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合资与合作等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的管理。如果发现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二)建立管理机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商业秘密事项产生、认定管理办法;商业秘密资料使用和销毁办法;商业秘密密级确定及保密期限管理办法;职工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商业秘密管理奖惩办法;对外接待保密管理办法;商业秘密要害部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会议保密规定;传真机、计算机和通讯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目前很多单位管理国家秘密的制度比较健全,因此商业秘密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可在原管理国家秘密的制度上增加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商业秘密是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且在很大的程度上也开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故此不仅企业会保护商业秘密秘密,立法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会颁发一些法律规范,以此来减少甚至防止他人实施泄露商业秘密行为的目的。

九、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利用合同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由于用人单位手中有一份与被告签署的保密合同,合同已载明了商业秘密的名称、范围及其他条款,用人单位在诉讼中仅凭合同本身就能够证明被告已经知道特定的信息是原告的商业秘密,并且承诺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从而使用人单位的举证工作变得相对容易,胜诉的可能性随之增大。在当代社会,一个公司的商业秘密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一些公司可能会有一些核心的技术研发成果,如果泄露的话,将会带来非常巨大的经济方面的损失,因此需要签订商业秘密协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十、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措施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是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其存在于企来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在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需要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可以组建商业秘密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保密机构对商业秘密的统一管理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定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三是强化管理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专业、干练的管理队伍。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认可的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商业秘密保护应商业秘密产生、复制、存储、传递、使用、保管等运行轨迹,以有效控制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保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企业章程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规定;第二层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三层为单项保密规定以及保密协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对外接待管理规定;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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