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承担何种责任?
1、抵押合同一般是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权未设立可能是因为没有办登记。办登记是担保人的合同义务,没有办登记是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2、不管抵押合同出现何种情况,债务人都应该承担清偿义务。
由此可见,单论责任,应该是债务人大于担保人大于债权人。
二、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能否不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必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这部分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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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三、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担保人是否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必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这部分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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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四、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规定,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必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这部分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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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五、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抵押权人和假扣押
一、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二、什么是抵押权人、假扣押
(一)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其消极权能实质就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赋予抵押权人各项“自卫”的权利,以恢复对抵押权的完满状态。
(二)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时,为防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给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如未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起诉,债务人可申请撤销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应提供担保,如因申请假扣押不当给债务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赔偿损失,如债务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法院可撤销假扣押。
六、保证人是否需要担保?
首先证人能主张免除保证义务的有如下情况1、一般保证 1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即可免除保证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但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也会被相应免除。
2、连带保证 在连带保证中,又在保证期间内的,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在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下,由于已经被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所以这个时候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的情况需要连带保证的规定,即在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七、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债务人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公平原则,如果仅仅因为变更协议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而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因此,保证人至少应在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1、从担保立法的本意来看,保证人对于主合同变更的抗辩只能局限于债务人的债务被加重部分,原合同被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的,如果主合同的变更造成了保证人责任的加重,由于加重部分没有经过保证人的确认,主合同又不能因此而被撤销,公平原则,此刻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
2、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变更发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在不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情况下,如果可以不征求保证人的意见而由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情况,这将有利于加快商事流转的效率,减少债权人的顾虑,增强交易的安全性,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最高人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也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八、担保人被债权人起诉后,可能会承担哪些后果?
担保人因担保合同被起诉1、查阅担保合同,清楚自身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
2、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被法院起诉的话,举证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3、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最好被起诉了就尽快找债务人协商尽快还款,来带担保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未设立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谁的责任大标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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