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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未设立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谁的责任大标

来源:法否网 2025-10-09 14:28:50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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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未设立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谁的责任大标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未设立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谁的责任大标

一、抵押合同无效,债务人和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1、抵押合同一般是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权未设立可能是因为没有办登记。办登记是担保人的合同义务,没有办登记是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2、不管抵押合同出现何种情况,债务人都应该承担清偿义务。
由此可见,单论责任,应该是债务人大于担保人大于债权人。

二、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担保人是否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必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这部分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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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三、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可以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并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吗?

法律规定,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必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这部分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四、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抵押权人和假扣押

一、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
(二)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二、什么是抵押权人、假扣押
(一)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其消极权能实质就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赋予抵押权人各项“自卫”的权利,以恢复对抵押权的完满状态。
(二)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时,为防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给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如未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起诉,债务人可申请撤销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应提供担保,如因申请假扣押不当给债务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赔偿损失,如债务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法院可撤销假扣押。

五、被确认无效的债权人担保人作为债权人是否有责任?

【问题解析】
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但是,担保合同无效,并非代表主合同无效,所以,担保合同无效的,主合同债务人仍应承担主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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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六、抵押合同是否负有担保责任,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抵押合同负有担保责任,但前提是主合同有效。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并且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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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七、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是否应担保?

首先证人能主张免除保证义务的有如下情况  

1、一般保证  1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即可免除保证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但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也会被相应免除。

2、连带保证  在连带保证中,又在保证期间内的,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在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下,由于已经被推定为连带保证责任,所以这个时候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的情况需要连带保证的规定,即在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八、"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债务人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公平原则,如果仅仅因为变更协议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而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因此,保证人至少应在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1、从担保立法的本意来看,保证人对于主合同变更的抗辩只能局限于债务人的债务被加重部分,原合同被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的,如果主合同的变更造成了保证人责任的加重,由于加重部分没有经过保证人的确认,主合同又不能因此而被撤销,公平原则,此刻判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借款人而言显为不公。  

2、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变更发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在不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情况下,如果可以不征求保证人的意见而由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情况,这将有利于加快商事流转的效率,减少债权人的顾虑,增强交易的安全性,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最高人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也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九、担保人被债权人起诉并成为被告是怎样一种体验?

担保人因担保合同被起诉

1、查阅担保合同,清楚自身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

2、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被法院起诉的话,举证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3、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最好被起诉了就尽快找债务人协商尽快还款,来带担保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十二、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1、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律师提示以上是“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怎么承担?”问题的详细解答。如需更多帮助,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困扰您的问题,将有专业律师快速帮您解答。相关补充1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关补充2人死了债务担保人应承担责任吗?债务人死亡,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担保人应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如果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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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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