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
二、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
三、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介绍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如受领人将原物与他人交换的物赠与第三人,受损者对于第三人在原物价格限度内有返还赠与物的请求权;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如受领人为恶意受领人时,由于其返还义务并不因受领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无须负返还义务,但受领人无资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须负返还之责。
四、劳动合同丢失后,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补办?
【问题解析】
可以补办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二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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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五、宣告失踪的条件失踪者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宣告失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
2、申请人应为利害关系人;
3、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
2、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六、协议到期后,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保证人需要还吗?
要还债务。1、借款人失踪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债务上设有担保人的,则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失踪债务人的担保人主张债权。
2、担保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如果是一般担保,则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无力还款,然后才能起诉担保人。
4、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起诉,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行动建议
1、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那么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3、保证人偿还完债务后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向债务人追偿。
七、公司人事误将薪水发离员工工b后被要求返还未被领取的不当得利
单位变相辞掉,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限定的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拖延薪水,不发薪水、克扣薪水劳动者能够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能够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够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劳动者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劳动监察大队商洽不成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工伤保险基金是否可以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九、关于第三者被打后索赔的相关问题
看打的伤的程度,如果轻伤要付刑事职责,无达到的要承受民事职责。
十、找回遗失的劳动合同,需要采取哪些步骤?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合同尚未解除,追索薪水,看他给不出补办。。 如还有不熟悉的相关法律限定,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有需要的话建议带相关的手续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
十一、试用工被开除的人需要赔偿吗?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非劳动者所有的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有些涉及劳动者个人隐私,提供真实情况可能导致歧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劳动者可以不提供或者隐瞒。 比如劳动者是否结婚、是否怀孕、是否患有心理障碍、是否同性恋、宗教信仰等信息。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错误信息的主观状态进行甄别,有些情况如果是由于劳动者的失误,而不是故意导致的错误,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1]《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十二、"如何处理收到的收据未盖章、8月之前被人拿走使用的情况?"
准生证要怎样办准生证的解决需要两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怎样解决?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解决准生证。1、先到准备给小孩上户口的爸妈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搜罗手续。
2、同时准备两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两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能够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解决《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准生证在哪里办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娃儿的夫妻,应当按照解决生育第一个娃儿的《生育服务证》流程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娃儿的《生育服务证》,同时要回生育第一个娃儿的《生育服务证》。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1.夫妻两方身份证2.男女两方户口本3.结婚证原件4.男女两方婚育证明(在两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
5.免冠照片6.医院出具的怀孩子诊断书补办方法拿两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或者上户口的时候,拿户口本和小宝宝的医学出世证明(小宝宝出世的医院会出具相关手续并告诉你怎样解决)去派出所解决(小孩出世一个月以内,一个月后要两方居委会证明等)。使用时限计划生育服务证通常有效期为0.
5-1年,分别地域的具体限定不尽相同。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是怎样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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