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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工伤认定申请收件回执后做什么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9-28 21:48:23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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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工伤认定申请收件回执后做什么的-
拿到工伤认定申请收件回执后做什么的-

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收件回执后,需要进行哪些操作?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收件回执如下

1、等待工伤认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2、如被认定为工伤,在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3、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4、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6、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7、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二、医院开的出院证明公司拿去不给我可以报工伤认定申请吗

可以去医院填写申请,请求复印医院留底的病历以作报销用,同样有效。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未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未做工伤认定申请的,一般就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或被依法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在一年内可以及时去申报。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流程

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怎么办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现在一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残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内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对于拒不赔付的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或者诉讼裁判生效之后,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用人单位赔付相关的工伤费用。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鉴定结论进行赔付。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五、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举证?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有责举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六、"未盖公章的劳动关系证明无法获得工伤认定,该如何证明?"

你好,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形式很多,比如薪水发放证明,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资料,工作牌,加班记录,同事证言等均可,你所说的录音及证人证言也能够作为证据手续使用。不必应注意的是,如果在工伤认定经过中因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工伤认定组织很可能要求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才能工伤认定。

七、"在工伤认定中,医生出具的病例和出院小结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申请工伤?"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八、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议,通常需要提供的手续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该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工伤认定需要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医疗花费单据以及医院诊断书。

九、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丢失后,如何处理索赔?

等待工伤认定的。(六十日内)工伤处置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

3.用人单位有交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交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十、个人申请工伤,但住院期间医院收款原件无了,能否申请工伤者认定?

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2年内,能够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 工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工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提议申请,进行劳动本领判定、护理依赖等级判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人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工人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国家准则GB/T

16180—

2006 作出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判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工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工人颁发《工人伤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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