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到再审程序的案件如何处理
相关规定,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
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是否应当公开审理
刑事再审案件1、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其他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民事再审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
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发现有新证据,或者发现审判程序有误的可以提出申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四、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五、"再审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案件原判决处理"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因此,决定再审的案件,应裁定原判决中止执行。
六、"最高法审判监督程序可申请再审吗?"
不可以。诉讼程序已告终结,您不能申请再审。
七、最高法院能否再审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的案件?
不可以。您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八、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再审的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再审案件,应分别不同情形进行1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先由申请再审人陈述再审请求及理由,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2因人民检察院抗诉裁定再审的,先由抗诉机关宣读抗诉书,再由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陈述,后由被申请人答辩及其他原审当事人发表意见;3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再审的,当事人按照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依次发表意见。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决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标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