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浙江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浙江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18:46:19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浙江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浙江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一、"浙江如何区分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

您好,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听律网律师为您解答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具体处理时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法律保护。

3、适用的程序及相关规定不同。对于事实婚姻关系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各案情况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这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从这一规定出发,会得出连撤诉等情形都不会被允许的结论。

三、"同居关系中普通同居与非法同居的区别在于法律界定不同"

“同居”的含义明确了,“同居关系”就容易理解一些。“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关系”有的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有的则不然。司法解释取消了“非法同居”这一说法,而以“同居关系”取代。这表明现行法律不再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进行干涉。但这是针对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则明文禁止。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不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

四、"同居什么时候以前可以视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就是事实婚姻的证明方法。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有没有法律规定
婚内出轨生了孩子,算重婚吗
未婚小三能告重婚罪吗小三可以告重婚姻罪吗
浙江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福建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差异有啥福建同居关系与事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