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如紧急避险)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于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三、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9条
四、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9条
五、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关于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六、"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七、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立案要求-如何通过非法抓捕野生动物罪来立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有以下要件构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1、客体要件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过失(如紧急避险)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规定(一)》 第六十四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规定(一)》 第三百四十一条
[1]《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八、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在我们国家,一些野生动物是非常的珍贵的,如果有不法分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将会构成相关的犯罪行为。进行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到我们国家对中国野生动物的管理秩序。九、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本罪既遂的唯一标志。(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十、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律师提示以上是“哪些是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问题的详细解答。问题没有解决,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选择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律师有什么作用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刑法代替考试罪的认定,刑法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对于认定代替考试罪的定性,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代考行为滋长的舞弊现象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代考行为破坏国家考试管理秩序,动摇了社会诚信道德基础,严重损害了国家考试制度公信力;代考行为是对国家培养和选拔人才
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构成非法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构成有以下几个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
一、怎么判定暴力取证罪,如何判定暴力取证罪 有关暴力取证罪判定问题,在刑法里是这样说的,它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
一、构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1、主体上,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主观上,只能是过失。3、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过
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吗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一、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
一、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的要求(一)主体要求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观要求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三)客体要求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
一、赌博罪有哪些构成特点,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构成要件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一、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么 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死亡人数越多,对事故责任人的刑罚会加重。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一、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
一、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动植物检疫失职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人员是负责检疫动植物的,他人一旦不负责任或是不对动植物进行检疫,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也构成犯罪。渎职罪的包括哪些?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一、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法定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犯了暴动越狱犯罪要怎样处罚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最高院暴动越狱犯罪司法解释要怎么样规定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
一、有谅解书能减轻处罚吗,有何规定 有刑事谅解书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
一、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
一、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要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包括四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候的主观状态;第二个方面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观法益以及客观造成的危害;第三个方面是行为人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二、组织卖淫罪
一、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非法采矿罪的特点是什么 对于个人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一、私闯民宅打人能私了吗? 私闯民宅打人是可以私了的,但是私了并没有法律效应,如果后期当事人反悔是无法进行认定的,所以一般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认定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以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二、持刀私闯民宅伤人可以自卫吗? 持刀私闯民宅伤人可以自卫。因为民间纠纷,他人持刀私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