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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吗法律怎样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19 05:40:44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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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吗法律怎样规定
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吗法律怎样规定

一、股权质押后债务是否也要质押?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后,债务不会一起被质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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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二、股权质押后债务也一块质押吗?

股权质押后债务不是一起质押。股权质押是指以股权为标的为债务设立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三、"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是一回事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四、股权质押的限制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的限制为要以当事人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五、股权质押协议是否可以多个出质人?股权质押的法律限制

同一股权标的,一份合同能够有多个出质人,不嫌麻烦也能够一个出质人对应一份合同。

六、"公司股权质押如何处理质押?"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先查询其公司类型是否符合股权质押类型,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质押出质人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前往股权质押相关机关提交材料,或者提前预约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前往投资服务大厅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七、股权质押债务履行完毕,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有限职责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限定,有限职责公司股东超出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议论股权转让时。不认可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要求买下该股权,不认可转让又不认可买下,视为认可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认可,只需股东之间商量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两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流程、两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限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两方的转让做法,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通常限定。  

3、要回原股东的给钱证明书,发给新股东给钱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换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给钱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给钱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给钱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够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给钱变换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换登记,至此,有限职责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流程才告完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72条

八、股权质押的股东会决议上,股东签字了,法人也把字签上了,这样能够吗

您好!你问的股权质押合同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给钱额的有限职责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拥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隶属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隶属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手续。指定代表或者共有委托代理人解决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有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上述限定中并无见“股权所在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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