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要抵销债务的公司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互负的债务给付种类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二)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
(三)给付种类相同,但给付物品的品质不同的。
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二、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的条件
【问题解析】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要抵销债务的公司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互负的债务给付种类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二)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
(三)给付种类相同,但给付物品的品质不同的。
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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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三、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的必要性抵销条件
【问题解析】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要抵销债务的公司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互负的债务给付种类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二)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
(三)给付种类相同,但给付物品的品质不同的。
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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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四、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要抵销债务的公司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互负的债务给付种类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
(二)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
(三)给付种类相同,但给付物品的品质不同的。
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
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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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五、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的必要条件
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均届清偿期。
四、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五、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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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六、分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
2、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3、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风险提示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七、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要抵销债务的公司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互负的债务给付种类相同。但以下情况除外(一)双方债权均以特定物给付为标的的,即使该特定物属于相同种类,也不得抵销。(二)一方的债权以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他方债权以同种类的不特定物的给付为标的的。(三)给付种类相同,但给付物品的品质不同的。三、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四、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的条件是什么?”相关。遇到类似问题不用担心,及时委托听律网专业律师为您核查案件情况,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相关补充1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子公司不需要承担。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两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两者都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且不用对彼此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因此对于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如果母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母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保全并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权。相关补充2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有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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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八、分公司注销遗留债权债务如何处置?
具体操作询问工商局。
九、公司解散时,清算债务是否需要承担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十、"合伙公司遣散资产处理及应收款处置"
你好,首先要看可否有合伙协议,商定可否足够明确,无的话,建议先商量,商量不成请律师介入。
十一、"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
《破产法》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听律网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四十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间债权债务抵销需要的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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