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法院能否撤销判决?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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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二、中院撤销仲裁裁决能否上诉?法律有哪些规定
中院撤销仲裁裁决不能上诉,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是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的话,是不能够上诉的。这在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当中有非常确切的规定。
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撤销仲裁院的决定书
1、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
2、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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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四、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情况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五、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1、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
六、"行政机关裁决违法,但法院裁定重审,能否重申裁决?"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限定,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能够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时限期满之次日起,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时限在其三个月内,依照本法限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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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
七、法院裁判书与强制执行的区别和联系
能够/无差别。
八、司法判定组织能否撤销判定意见书?
不能,《司法判定流程通则》限定,结合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的许多解释和限定能够得出1、申请人或委托判定人在司法判定意见作出前能够申请撤销判定申请,判定组织能够撤销,但对已经作出的判定意见不能定申请撤销权,判定组织也不能定撤销权;rn2、司法判定所依法能够拒却申请人或委托判定人的判定请求,但对已经作出的判定意见不能定撤销权;rn3、申请人、委托判定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司法判定组织认为判定意见存在瑕疵,依法有权申请增加或者再次判定,但不能定撤销权。rn因此,司法判定所撤销其作出的司法判定意见无法律依据,撤销做法隶属违法做法,对其已经作出的判定意见依法无撤销权,依法不能撤销,只能作增加判定或者再次判定。
九、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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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35条
十、"法院判决的撤销与开除公职的比较"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辞退不是开除公职。辞退不是处分,是解除公务员人事关系的一种方式。开除是对公务员不当行为的惩戒,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处分计入个人档案。《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务员法》 第五十六条
[2]《公务员法》 第五十八条
[3]《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4]《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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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 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
一、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仲裁后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