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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1-06 10:20:51 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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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没有法律规定
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没有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二、行政处罚法的罚款条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法罚款数额标准

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

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
区(市)县政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可以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作出控制罚款上限的决定。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违法行为的除外。
《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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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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