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这些条款二、"法律规定质押合同需要包括哪些?"
质押合同主要包括以下1、财产种类及其数额;
2、应当履行债务的具体期限;
3、财产的名称和数量;
4、担保财产的具体范围;
5、财产具体交付的时间及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常见原因及适用的法律条款
质押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质押物不特定的;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
6、主合同无效的;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
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
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质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七、合同中的质押条款有哪些,签署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质押合同需从以下几个方注意一、明晰质押合同中的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①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③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二、明确质押合同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1、质押合同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注意①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②权利出质时,质押合同当事人必须清楚了解该权利权属,是否为出质人单独所有或是与他人共有。如以股权出质时,出质人是否有权以该股权出质,是否征得公司股东会议同意。最好在增加出质人的权属声明保证。2、质押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质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协商。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务人未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3、质押合同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因此,签订质押合同时需注意明确质物交付的具体日期,防止歧义。三、其他事项1、不得约定事项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即转归债权人所有。有违法律规定。
2、意外事件的处理办法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需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不应免除或减少合同当事人的相关权利或义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偶发事件所产生的风险和纠纷。
3、质押合同引发争议的解决途径注意,在质押合同中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解决的途径,可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提讼。对于履约过程中的费用和诉讼费用的承当方可在合同中给予协商确定。
八、取保候审的条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办理取保候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但是,对于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总的来说有如下情况的,不能取保候审 一、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份子,不得取保候审。
九、合同质押需要哪些条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法》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
2、依《担保法》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担保法》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对于性质上不能以交付权利凭证而设定质权的财产权利,《担保法》规定了以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股票、商标权、专利权出质以登记之日起生效。普通债权一般不具备特定的权利凭证,无法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但《担保法》亦未规定普通债权质押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能以双方未交付权利凭证或登记作为普通债权质押不生效的理由,但质权人为保证自已质权的安全,应当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设质人交付债权证明文件的义务,质权人可通过对债权证明文件的审查来控制风险。普通债权质押由于缺乏对其质权的公示方式,质权不应当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十、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交通肇事取保候审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十二、担保合同应该列明哪些,哪些不属于担保合同?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合同应列明哪些1997年12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组织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担保合同应当列明下列(一)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资金和产业状况进行监督。(二)担保人供给对外担保后,在其所担保的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应当依照担保合同实行担保。担保人实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三)担保人供给担保后,在担保合同的有效期内,受益人未依照债款合同实行责任而使被担保人因而革除债款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免除。(四)担保人有权要求被担保人执行反担保办法或许供给相应的典当物。(五)担保人有权收取约好的担保费。1992年12月31日司法部发布、实施的《典当借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典当借款合同应具有下列条款(一)告贷人、借款人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告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定日期、地址、合同收效日期;(二)借款的用处;(三)借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四)借款的付出及归还本息的时间、办法;(五)典当产业的称号、数量、质量、标准、场所、运用权属及运用期限;(六)典当产业现值;(七)典当产业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办法、占管职责、毁损和灭失的危险负担和救助办法;(八)典当产业投保的险种、期限;(九)典当产业的处理办法和期限;(十)违约职责的处理办法和期限;(十一)借贷两边商定的其他条款。两边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告贷人违约时,借款人能够请求公证机关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向人民请求强制执行告贷人的典当产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押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条款质押协议应该包括的哪些条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
一、私人抵押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1、抵押贷款。即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信贷抵押的贷款方式。2、信用贷款。即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3、担保贷款。即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4、贴现贷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
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担保人,有信用卡催交记录,担保人征信会受影响吗 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5、征信差会被
一、申请公积金,房屋贷款提前还款有违约金吗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公积金的还款方式是自由还款模式,提前还款是不会有违约金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另一种则是一次性还清。1、借款人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拨打并查询剩余贷款额,或者语音提示输入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2023年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一、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没有了吗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质权合同和质押合同一样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质权合同跟质押合同没有任何区别,质权实际上就是通过质押合同设立的,一般在设立质权的时候必须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在质押合同中要写清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种类,债务履行期限,对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写清楚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方式等。
一、有银行抵押债权融资合法吗 1、银行做债权抵押贷款不合规范,银行没有债权抵押贷款这个产品。 2、银行有类似的品种,例如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3、抵押债权融资简介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
一、担保人是什么?贷款人跟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你好,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贷款人向需要资金的一方发放贷款的人,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向拥有资金的一方借出款项的人,一般指个人、企业。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权利,即使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妨碍了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如第三人主张主
一、抵押登记无效纠纷打官司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啊,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在抵押权成立之前生效,不会存在抵押合同生效与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情形。抵押权的设立,始于抵押合同在登记机关的登记。二、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
一、过了担保期如何处理? 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
一、担保协议怎么写,担保合同怎么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担保合同和担保协议怎么写?可以参照以下的这个范文去签订。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
一、有房子抵押贷款可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银行会给贷吗 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
一、我朋友想要抵押贷款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啊 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准,下面是向银行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一、个人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成担保人吗,担保人有哪些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
一、个人承担担保责任,一个人承担担保责任吗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
一、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网贷的时候添加为紧急联系人,被网贷的骚扰怎么办 如果催款人说到威胁起诉,你也不用担心,法律规定非担保性质即使直系亲属也没有替欠款人还款的义务和责任,更不会牵扯到任何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催款人继续骚扰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当然有的借贷公司还会用软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