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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6-27 11:08:51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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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办?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怎么办?

一、房屋贷款合同遗失后如何找回?

1.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补救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二、房屋贷款合同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补救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住房贷款合同持有者贷款发放银行、公证机关、办理抵押手续的房产部门、如果贷款办理的是公积金,那公积金中心也会有。

三、"遗产未过户或房产证,还能贷款吗?"

1、首先,如果走正常的程序,正规的程序,很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名义上这个房子还不是你的,房本上的名字还不是你,所以你没有办法以不是你的房子做抵押来贷款。

2、其次,另一方面,你跟业主签的有书面协议,而且还有公证处的公正,这是一个证据,可以到一些不正规的小贷公司做贷款,但是不建议这样,因为利息高,有风险,如果不是实在太缺钱的话,建议不要走这一步。

四、"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公积金贷款、公证中,变更两口子名字?"

房贷结清后需要,银行开出结清证明,去建委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完成后才能变更姓名。
银行会在1-

3个工作日开出结清证明。
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五、中文父亲去世多年,房屋产权证有两本,如何继承过户公证贷款?


一、子女(包括生子女、配偶和子女)死者的父母、养父母;

1

1、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亡注销页)。

8。

3、出生证、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

4。注意、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由派出所盖章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配偶继承的;父母或者子女继承的、复印件、注销卡等相关材料无亲属关系)、离婚证、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独生子女证、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5、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人口卡、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养子女、结婚证,按照房产评估价的1%收取公证费,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医学死亡证明、调解书。

9、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要求。

7。

1

0、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户籍注销卡。如确无人事档案,按照房产评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1、离婚判决书。

2,档案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六、"如何申请房产贷款有授权书但房产证不是自己名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我们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二、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七、房屋证遗失,借贷仍未还清,如何处理?

具体补办步骤如下一.备件申请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请权证遗失的原由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解决.二.备案查档1.交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表明1.房屋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解决”遗失权证表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表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认可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以上就是房屋证遗失后的补办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八、"房屋证未过户,房屋证遗失被他人用去典质借贷,怎么办?"

诉讼时可否能够避开原产权人单独诉讼宣布保证合同无效,要回房屋证,并同时确权,谢谢!

九、房屋证和户口本遗失能否补办,贷款能否被解决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请权证遗失的原由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解决。二、备案查档  

1.交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表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解决“遗失权证表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表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认可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十、借款人将房屋抵押贷款时需提供交房合同与林权证,否则将对房屋造成影响

你好,会的。

十一、"赠与公证老年痴呆症人员能否办理"

公证处可以为拆除后的现状进行公证,老年痴呆人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公证处不会做赠与公证的

十二、乡村建设许可证不能替代房屋证,我公公的房子会被法院封掉

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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