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撤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撤

来源:法否网 2025-05-29 12:04:42 1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撤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撤

一、合同可以撤销吗,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被撤销?

对于合同可以撤销吗,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第三、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二、"撤销合同的条件和限制"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第三、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和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四、合同撤销哪些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问题解析】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五、可变换可撤销合同纠纷中的两种情况法院能否决定是否撤销

首先,民法原则是不告不理,那么法院审理案件是依据您的诉讼请求来进行的;rn其次,如果您诉请撤销合同,那么法院会依法进行审判,如果符合合同撤销的法定要件,就将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如果不符合将驳回您的诉讼请求;rn最后,不会存在您要求撤销合同,而法院裁判变换合同的。只会支持或者不支持!

六、合同的可撤销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无效合同  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可撤销合同  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两项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效力待定合同  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有以下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认定后,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七、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是重大误解?

法律分析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重大误解有下列要件构成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二、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构成重大误解。三、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律师提示以上是对“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是重大误解”的问题解答。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起在线咨询,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为您匹配律师,帮您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有下面几点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如果出现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合同订立明显不公平、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订立合同这三种情况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而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合同等;经过对比可以发现,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是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

2、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

3、合同效力不同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思是可以看作合同没有存在过;如果合同被解除,那么解除前履行合同的行为还是有效的,只是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了。相关补充2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什么因重大误解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但是,自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构成重大误解。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八、"合同撤销的情形如何判断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分析在以下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律师提示以上对“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果您的情况特殊,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将为您分析问题,并匹配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等。相关补充2执行中止的情形是什么?一、执行中止的情形有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租房子签合同租客毁约不赔偿怎么办?
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未成年人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工会委员未满任职期被解除动合同怎么赔偿工会委员被解
民法典行纪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撤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