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有灰色收入怎么办

作者: 廊坊法律咨询律师   |    2023-12-11   |   178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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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有灰色收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有灰色收入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律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灰色收入,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范围。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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