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

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11-10 10:57:44 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
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

一、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哪些条件?

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的条件规定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第十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表;(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三、2023年环境监测是否可作为司法鉴定?

环境监测能做司法鉴定。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司法鉴定所是实力最强的涉海环境污染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最多、但除为国家海洋局本系统内提供行政执法服务外。很少对社会提供服务。福建力普环境司法鉴定所是全国第一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我国陆源污染的主要环境污染司法鉴定机构,曾参加过紫金矿业、福建泉港污水处理厂等污染大案的环境司法鉴定。连云港市环境司法鉴定所和北京劳保所司法鉴定所起步较晚,但也在各个地区为当地环境污染案件提供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二条

四、司法部会否在2023年中管理司法鉴定?

司法部不管司法鉴定。司法部主要承担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不管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的总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五、在我国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在我国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条件?”相关。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在线解答问题。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六、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条件需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对“重新申请司法鉴定条件有什么?”的问题解答。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沟通,获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七、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资格要求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  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八、"司法鉴定机构应于何时完成伤残等级鉴定?"

你好,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
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
法院管辖权异议原告能否提起管辖权申请?
如何选择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
法院移送管辖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再审案件可移送管辖吗?

    2025-11-117 人看过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法院管辖权异议原告能否提起管辖权申请?

    2025-11-1015 人看过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2023年司法鉴定所登记需具备什么条件

    2025-11-109 人看过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法院移送管辖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2025-11-104 人看过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如何选择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

    2025-11-0912 人看过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