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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合同定金的问题

来源:法否网 2025-11-21 01:45:22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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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合同定金的问题
如何处理合同定金的问题

一、定金合同纠纷处理

民法典中的定金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的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处理定金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二、合同定金数额的确定方法及处分方法

一、合同定金数额的确定方法
首先,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定金合同订立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一般多交定金的情况较少,少交的情况出现较多。由于定金合同是在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对于少交的部分不宜强制履行。当事人接受了不足额的定金,实际上等于接受的定金额即为定金范围,对于未交部分,接受定金的一方无权再要求对方补交。因此,不论是多交还是少交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就视为定金的数额发生了变化。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二、合同定金的处分方法有哪些?
定金按其性质可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5种形式。定金条款是在签订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以购买房屋合同为例,定金的处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若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正式契约,按照正式契约的约定,债务人闻行债务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收回;当事人一方违约,按照正式契约的约定,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规定的,则追究违约方不屉行约定债务的责任。

2、若因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契约的,不论认购书中是否规定定金的处理方法,届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买卖双方均不存在以上几种违约行为,仅因预销售契约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契约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4、若因卖方未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其他原因导。

三、定金协议中应包括哪些?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四、定金合同处理定金纠纷的常见方式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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