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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林权证的林地如何征收补偿?

来源:法否网 2025-07-12 21:41:06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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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林权证的林地如何征收补偿?
没办林权证的林地如何征收补偿?

一、承包林地但未办理林权证,征收时如何获得补偿?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二、"林权证经济林地被征收应该如何补偿"

【问题解析】
现行的房屋地皮拆迁补偿由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构成,一般是政府考虑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制定当地房屋地皮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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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三、林地征用如何补偿?

【问题解析】
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

1.征地补偿费;

2.拆迁补偿费;

3.征地规税费;

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

1.征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

2.拆迁补偿费。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对用地单位来说,拆迁补偿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3.征地规税费。征地规税费由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新菜地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等六项费用组成。

4.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费用。“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应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费既土地出让金。

5.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土地使用权在使用中因为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可能增值,也有可能贬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城市房屋时按照拆迁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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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四、"林权证下的被征地补偿归谁?"

【问题解析】

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

3、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木、壁画等(不包括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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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五、承包林地未办林权证如何获得征收补偿?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二条

六、林权证下的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归谁?

关于林木的补偿是归承包者的。

七、"自由流转承包山权利征地补偿归属"

山林的赔偿事项有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费的。土地赔偿费归村集体,安置补贴费归承包人,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归事实上种植者,

八、承包别人的林地可以再办林权证吗?

原则上,不可以。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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