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加股东为被告条件如何确认股东身份并请求赔偿"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有以下三点,分别是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
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三条
二、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有哪些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如下《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不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告到诉讼中来,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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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二十条
[2]《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2]《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三、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法律依据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有以下三点,分别是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
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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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四、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五、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有哪些?
【问题解析】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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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六、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认缴股东也没认缴,可否追加股东为被告?
股东在出资范围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七、追加母公司和股东为被告,索赔否认法人人格索赔权
当然可以,不过得有证据。
八、股东资格诉讼是以公司为被告还是其他股东为被告?
经审理认为,王某以3万元作为职工入股金参与公司股份制改制。而本案中,故将公司诉至。在公司的职工入股通知中,同时公司也未向其核发出资证明书,写有职工入股后不得退股的,由于公司推行职工入股的过程欠缺规范的程序和手续,要求撤销职工入股通知。后公司推举8名职工为股东代表,在持股职工股东资格的认定上也应坚持该原则案情简介,股东资格的确认应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记载为准是以公司为被告,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登记,有案例,并责令公司补足股东认定手续,并驳回了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王某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为此,无法享受股东应享有的权利2008年,未将王某登记为公司股东,并判决公司返还3万元股款并赔偿,据此判决撤销公司职工入股通知;而王某则未被登记,王某也未实际享有任何股东应享有的权利,但公司却未将其登记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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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是什么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有以下三点,分别是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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