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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不付定金有效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2-04 14:51:54 3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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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不付定金有效吗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不付定金有效吗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不付定金有效吗?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合同本身的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二、民法典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有效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部分地区是无效的,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理由如下

1、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流转;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

3、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文件也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条规定的条

三、民法典中的房屋买卖定金期限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定金一般没有期限,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效力附期限的除外。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

四、民法典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效力问题

【问题解析】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有效。有效的定金合同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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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五、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定金应不应该返还?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应当怎样处理要具体情况处理。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六、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退定金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退了合同符合法定条件还是有效的,违约后也可以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对定金的规定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七、"付款后开发商将房屋转卖给他人,购房合同有效吗"

您好,您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开发商为某案件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法院将诉争房屋查封,现在该案已经胜诉并申请执行,开发商以诉争房屋提供担保的义务已经解除,继续查封诉争房屋已失去法律意义,因此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以按约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以您是有权要求其履行合同的。

八、2011年签署的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房屋买卖后,两方当事人不到有关部门解决产权变换登记引发的纷争比较常见,正确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我国物权法限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限定或者合同另有商定外,自合同成立时奏效;未解决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限定,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合同应当解决准许手续,或者解决准许、登记等手续才能奏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解决准许手续的,或者仍未解决准许、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奏效。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合同应当解决登记手续,但未限定登记后奏效的,当事人未解决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由上述限定可知,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进行房屋产权变换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律限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解决登记手续,但未限定登记后奏效,所以两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以登记为有效要件。换言之,房屋买卖没过户只是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并不能说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九、"无登记房屋证号码,定金被中介保管,无房主委托书房主或代理人需承担经济责任吗?"

无法律效力,代理人是无权代理

十、定金合同是否也无效?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二、合同签订时主体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十一、"定金退还卖方承诺卖房被执行法院拍卖,定金能否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十二、"定金合同的法律时限如何确定?"

定金是订立正式买卖合同的保证,如果合法时间不订立买卖合同,就会产生定金职责。合同一经订立发生法律效力,自始有效不存在失效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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