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合同中存放人应尽的义务
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下列义务1、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2、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对于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等等。《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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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八条
四、保管合同存放人应当尽到哪些义务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下列义务1、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2、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对于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律师提示以上是对“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如何的义务?”的问题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相关补充1租的合同没到期要退如何办?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如果租户单方面违约,想要解除合同,房东收取的违约金不能退还,保证金和押金不退,一般房租能不能退,需要跟房东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约。相关补充2高利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的?高利贷的借款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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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八条
五、保管合同存放人应尽的义务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下列义务1、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2、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对于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律师提示以上对“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怎么的义务?”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立刻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团队为您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补充1保管合同寄存人义务有什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寄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6责任承担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
3、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当事人约定。相关补充2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当事人可以采取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权行使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解除权分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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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八条
六、保管合同存放人承担的义务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下列义务1、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2、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对于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怎样的义务?”相关。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保管合同寄存人义务有什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寄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6责任承担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
3、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当事人约定。相关补充2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怎样行使当事人可以采取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权行使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解除权分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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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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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关于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什么义务 保管合同存放人要尽到下列义务1.告知有关情况的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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