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

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

来源:法否网 2025-11-16 22:23:57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
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设施设备补偿标准

1、因拆迁需要搬迁设备和设施的,应当由征收机构给予搬迁补偿,设施无法进行搬迁的,应当对设施的价值进行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二、楼房拆除补偿标准和法律规定法律法规

专业分析
房屋赔偿标准是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征地补偿款分配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三、倒塌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8条

六、建房不到10年的房屋将被拆,补偿标准及项目介绍

1、房子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子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房子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房子补拆掉时间到房子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如果没有安置房,你们自己解决住的问题,那么应当给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相当于,这段时间的房租。

6、以上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各地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高低不同。

七、拆房子安置补偿的标准

2009年6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加大房屋安置力度、完善拆迁补偿评估办法、落实政府统筹和监管责任等几个方面,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做了规定,积极推进阳光和谐拆迁。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把保护群众利益放在了首位,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切实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意见》强调,在拆迁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相关条例、办法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以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额评估确定。今后本市拆迁要进一步加大房屋安置力度,拓宽房屋安置渠道,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同时,要建立健全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争议处理机制,促进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这些做法此前已经在一些拆迁项目中进行了试点,我们看到这些试点总体是成功的,得到了被拆迁人的拥护。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渠道,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另外,对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将在搬迁期限内实行拆迁现场的受理、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优先配租、配售。《意见》还着重就维护就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提出异议的权利作了规定。《意见》规定,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这个基准价格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被拆迁人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对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仍有异议,还可以向专家委员会提出技术鉴定申请。专家委员会主要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的专家组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意见》中还要求各区县政府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各项拆迁补助、补贴费用,使拆迁补偿更加公开透明。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拆迁政策和安置补偿方案的严肃性,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

八、楼房拆除补偿的法定标准

法律分析房屋赔偿标准是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征地补偿款分配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楼房拆除补偿的法定标准是如何的?”相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随时咨询听律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疑惑,让您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补充1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部分。价值补偿跟房屋自身情况如房屋大小和装饰程度的等有关,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跟人口数略有关系。相关补充2房屋拆扦补偿的法定标准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如下房屋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计算;房屋拆迁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政府确定,实际政策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九、公租房拆迁是否统一补偿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统一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制订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十、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及标准

你好,房屋被征收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并且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一般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房屋的价值补偿一般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二套房贷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怎么惩处
房地产5证齐全是哪五证啊房地产5证件齐全是什么意思?
公司集资商品房没有房产证不能买吗
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欠债法院可以执行吗?
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二套房贷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怎么惩处

    2025-11-1711 人看过

    一、二套房贷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怎么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

  • 房地产5证齐全是哪五证啊房地产5证件齐全是什么意思?

    2025-11-1610 人看过

    一、房地产5证齐全是哪五证啊 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3、建筑工程

  • 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

    2025-11-1610 人看过

    一、依据拆除危险房屋的补偿标准应该有哪些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

  • 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欠债法院可以执行吗?

    2025-11-168 人看过

    一、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欠债法院可以执行吗? 一、夫妻共同共有房产一方欠债法院可以执行吗?可以,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

  • 公司集资商品房没有房产证不能买吗

    2025-11-1615 人看过

    一、单位集资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吗 一.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购买,不过其中牵涉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1.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

  • 一、没有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落户吗 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是有购房合同的话也是可以落户的,不过仅限于新房,二手房需要办好房产证才能落户。如果房产证暂时没有下来但是已经入住了的,可以凭借备案过的合同、购房发票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派出所核实已入住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二、安置房没有房产

  • 一、安置房几年能拿到房产证,安置房几年能拿到房产证 很多人以为安置房是没有产权的。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安置房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是对被拆迁城镇居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或这些人用自己以前的房屋土地与政府交换了现在的安置房。安置房几年能办房产证是如何的呢?安置房产权多少年1、安置

  • 一、网签合同备案后怎么办理,网签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撤销网签合同所需材料1、商品房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书2、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3、身份证明(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扩展资料撤销网签合同的条件1、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市、区

  • 一、购房合同样本样本,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 一、房产交易税如何计算,怎样计算房产税 2021年最新房产交易税房产税计算方法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要交房产交易税,但是要交多少还有都交哪些,估计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地。有的买卖过房屋的也不一定都清楚可能代办或者中介都给办完只让交钱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交易税都有哪些房产税如何计算做

  • 一、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买房吗,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不是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

  • 一、不通过中介的二手现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不通过中介的二手现房过户交易流程1、产权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卖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2、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房管部门等网站上下载合同,按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

  •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

  • 一、2023年异地可以办取保候审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办案机关同意对其取保的,异地也是可以的。2、亲属和律师都可以申请,向案件的不前办案机关申请。比如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如在审查起诉阶段则向检察院申请,如在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按照刑事诉讼法

  • 一、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发票都丢了该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发票都丢了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 如果购房者丢

  • 一、买动迁房与商品房之后有区别吗 1、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最明显的就是定义上,动迁房就是安置房屋,这类房屋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除补给被拆迁者的,以便安置被拆迁者或承租人居住在使用的房屋中。而商品房则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价格也是有多种因素来控制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解

  • 一、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合同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定。约定解除其灵活性一般较强只要不违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规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双方约定解除的自双方约定解除的合意发生

  • 一、房屋买卖纠纷,房屋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1、商品房预售纠纷。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但是,当购买者依售房宣传广告、规划设

  • 一、二手房抵押贷款合同多久寄出来的 看具体的情况。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卖合同书应一式四份,一般银行一份以做贷款使用,开发商一份,房产管理局一份做为注册备案,业主一份。自签订之日起,购房者就应该拥有一份购方合同原件以及商房协议书原件,而银行的贷款合同书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

  •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