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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作期间受伤,雇主该负责吗临时工在上班期间受伤

来源:法否网 2025-07-14 01:12:39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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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作期间受伤,雇主该负责吗临时工在上班期间受伤
临时工工作期间受伤,雇主该负责吗临时工在上班期间受伤

一、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受伤雇主是否应负责?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二、临时工因工作受伤应由哪个单位负责?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员工受到工伤后需要做工伤认定来决定公司企业为其员工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那么临时工工伤该谁赔偿主要还是看用人单位,另外包工的负责人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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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工在工地工作受伤,如何追责老板?

一、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老板需要负责,应赔付工人误工费。符合相关条例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给予赔偿
二、请临时工受伤了要补偿误工费,误工费按临时工的工资收入全额赔偿。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临时工在工地工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可以索赔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六、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单位是否应当负责?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人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得到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符合民事聘用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意外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得到救济。

七、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应当如何索赔?

应当由雇主承受赔偿职责。

八、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用工单位是否有责任?

我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安排到一家大型电器公司的检修部门工作。前几天,我在维修器械的时候,被有故障的机器砸到了脚,造成左脚脚趾粉碎性骨折。我妻子找到单位领导,领导表示我本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应该去找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索赔。当我妻子到派遣公司要求赔偿的时候,派遣公司说我的伤害不是他们造成的不负责。请问到底应该到哪去讨公道法律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伤害问题该如何赔偿呢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虽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单位也存在一定责任,要与派遣公司共同承担你因伤住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你一直只拿正式员工一半的工资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你伤愈复职后,有权依照新《劳动合同法》向单位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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