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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什么是行政复议

来源:法否网 2025-12-09 23:10:51 3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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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什么是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关于“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行政复议的”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须满足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目的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须满足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复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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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复议的主要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须满足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五、行政复议范围行政申诉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须满足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七、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适用条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八、"行政复议的主体包括哪几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九、行政复议管辖范围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有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为前置程序,此时行政相对人就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必须要先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之后,那么才允许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其实都有时效的要求,这点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12条至15条

十、行政复议的主体行政复议的构成要素与法律依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十一、不得行政复议的范围

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十二、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如下(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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